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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9-08-08

杜绝高空抛物 整治城市上空的公害

□本报记者 曾 丹

  近段时间,高空抛物事件在贵阳的一些住宅小区频频发生,轻者使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已成为了悬在城市住宅小区上空的新公害。针对近期多起高空抛物案例,贵阳的不少社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倡导业主杜绝高空抛物,争做文明市民。

住宅小区公害不断

  7月2日下午18时左右,在贵阳市中铁国际城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被砸女子不幸身亡。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发布案情通报称,抛物者是一个刚满10岁的男童。

  据了解,肇事男孩当天到该小区案发住宅楼的7层玩耍,并拖出了放在消防箱内的灭火器往下抛,砸到了楼下小超市的女店主。肇事男孩抛下楼的灭火器是较小型号的,重约8斤。

  而就在小区业主们心有余悸之际,7月3日,中铁国际城小区再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当天晚上10点左右,小区山水苑H4栋一楼的居民张先生正在花园里乘凉,突然听见物品掉下来的声响,一看又是高空抛物,愤怒的他便吼了一下,谁知道回应他的是又一袋生活垃圾从天而降。

  因为该小区刚发生过高空抛物致人丧命的事情,现在又有人从楼上甩东西,同一栋楼的业主都很气愤。很快,有人将此事发到了小区微信群中,瞬间就引起众怒,不少居民都下楼了,称一定要严查抛物者。目击者称,当晚被抛下的东西是一袋里面有尿不湿等的生活垃圾,正好砸到H4栋侧门处,那里经常有人出入,所幸当时无人经过。

  “大家当时就报警了,但仍没有找到是哪家扔的。”该小区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高空抛物事件发生了好几次,业主群里经常有人发警示视频,但没什么效果。

  “现在出门都担惊受怕的。”小区业主冯女士告诉记者,高空抛物事件接连发生,她们一家都不想在这个辖区住下去了。

  让人惊悸的是,就在中铁国际城小区接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的时候,贵阳市一闹市区也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7月2日晚上19点左右,中山南路一大楼有人抛下了一塑料墨汁瓶,几名过路女子全身遭殃,墨瓶坠落地下爆出的墨汁,将她们染了一身。

  “业主从楼上抛东西的事情多得数不过来。”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贵阳的很多小区都发生过高空抛物的事件,由于没伤人,物业工作人员就只好经常在电梯口等显眼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诫业主不要往楼下抛物品。

高空抛物后果严重

  “7月3日贵阳市水东路一小区,又发生了一起小孩高空抛物的事情。”

  “7月5日,贵阳某小区有高层两次掉下牛奶盒。”

  ……

  前段时间,几则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新闻成了贵阳市民的热议话题。

  “随着高空抛物行为导致的致人死伤、财物损坏的事件逐渐增加,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8月4日,有社会调查机构对贵阳住宅辖区高空抛物现象进行了问卷调研,结果显示:57%的受访市民表示看到或听说过小区高空抛物事件,28%的市民认为这一现象现状比较严重,对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高空抛物或者高空坠物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将受到极大威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到果核、塑料瓶,大到花盆、广告牌等,许多物件一旦在高空释放,就有可能变成伤害人的利器。

  “高空坠落物的杀伤力十分惊人。” 记者在贵阳市城管局了解到,中央电视台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一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坠落物,从10米高坠落,速度在10米每秒以上,速度比百米赛跑冠军还要快。譬如一颗四厘米的铁钉,从18楼高空抛下,能插入人脑颅骨;一个易拉罐从空瓶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一个西红柿从5楼扔下,可击碎0.5厘米厚的玻璃;一枚鸡蛋,从25楼抛下来,也可使人当场死亡。

  “对住宅楼高空坠物致人伤亡案例,有关法规明确,责任追究上可至刑罚,而且还可实施连坐政策,即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整栋楼的业主都要担责。”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波告诉记者,高空坠物和抛物主要有人为主观想法上的区别,坠物属于一种过失和意外,抛物一般是存在故意的成分。一般意外坠物,责任人有可能只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是故意从高空扔东西,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较大财产损失,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倡导文明杜绝危害

  7月10日晚,云岩区水东社区组织党员自愿者和居委会网格员等在辖区各组团开展了以“拒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倡议活动,通过“发放倡议书+签名承诺”的形式向全体居民呼吁,行文明之举,建文明社区。活动中,居委会工作人员向居民讲述高空抛物的危害,提醒和告诫居民禁止高空抛物,并在小区进出口处悬挂宣传横幅。在居委会党支部负责人肖羚的带领下,辖区党员、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进行了入户走访,向居民宣传高空抛物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希望大家共同抵制这种不良行为,用模范行为教育和引导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本次活动得到居民群众的强烈响应,大家纷纷在杜绝高空抛物的横幅上签名,表示不仅自己要严禁高空抛物,更要监督身边的人,大家一起维护小区的安全与文明。

  “告诫居民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记者贵阳市文明办了解到,近段时间,贵阳市普陀社区、太慈社区、金鸭社区等都接连开展了“杜绝高空抛物,共建和谐社区”宣传活动,号召居民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全民拒绝高空抛物,争做城市文明人。

  “向不文明现象说‘不’!”近日,省文明办举办了一场“杜绝高空抛物”公益广告大赛,向全省民众做出温馨提示: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落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老化、松动;检查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检查阳台、外墙搁置物、悬挂物是否牢固;以身作则并教育好家中的老人和小孩,让家人重视安全、预防隐患,拒绝高空抛物;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者逗留;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者绕行;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物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机构反应,立即处理,避免安全隐患。

  “消除安全隐患,法律和技术的手段都必不可少。”有专家指出,防范高空坠物,严控高空抛物,还需要采取精细化措施应对,把每一个安全环节做实做细。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对高空坠物现象加以规制,比如面对旧楼结构老化、安全性差等问题,应该未雨绸缪,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每个公民都要自觉提升公共意识和法治观念。”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波认为,防范高空抛物还需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才能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