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监职能作用 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贵州“22条”剑指民营经济质量高
□本报记者 田锦凡
2018年,贵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0.9%,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5%,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民营经济市场主体逾260万户,同比增长7%;民间投资增长13.8%,创近3年来最快增速,成为全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这是关于贵州民营经济提速发展的一组关键数据。过去一年,贵州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政策落实、金融服务、降本减负、扩大民间投资、整治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六大专项行动……一系列务实措施,有效推动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然而,这并不够。今年以来,更多面向民营经济领域的改革、扶持、服务举措,在黔中大地陆续落地落细。这些努力,只为实现到202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0%以上,使之“产业层次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带动力明显加大,成为贵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宽松环境,贵州省市监局便于日前印发实施《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民企现实需求为导向,提出了4大类22项含金量较高的具体办法。
优化市场环境
以推进民企市场准入便利化为目标,新政明确提出优化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拟在提供企业登记便利服务、深化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提供便利化知识产权及计量服务、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改革、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等方面做出努力、实现作为。
即日起,贵州市监部门将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信息全方位共享,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通过压时限、减环节、优服务、惠民生,确保今年底全省企业开办时间缩至3个工作日;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动实现“一门、一窗、一网”办理。
同时,推进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工作,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时效。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发放及使用;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数据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推动数据库与相关市场主体数据信息互通共享。落实“一企一证”“先证后核”、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等改革措施,建立审批程序优、取证时间短、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管理新模式。
在为民企服务方面,全省市监系统将着力推进专利商标申请注册便利化改革,巩固提高专利电子申请率、网银缴费比例,争取扩大商标注册登记受理点范围实现市州全覆盖;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推进诚信计量建设。
此外,推动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审批时限在现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四分之一;推动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在贵阳开展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
减轻民企负担
为民企“减负”,贵州党政及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在努力。为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新政就减轻民企负担提出了5条具体措施。
近年来,国家出台实施多项降费降本减负政策,贵州市监部门将通过加强涉企收费价格督查,重点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查处行政审批中介强制服务收费、行政职能转移乱收费,督促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规范银行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组织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全省铁路专用线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推动降低企业店里、物流成本等,积极予以落实。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覆盖、常态化,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存量清理工作,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
在加强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新政要求把严查行政垄断案作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的重要抓手,纠正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政策内容,依法制止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打协议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培育、引导、帮助民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集中查办一批侵害民企知识产权案件,落实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为指导规范网络市场环境,全省市监系统将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落实责任;开展网络市场监测,严打网络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助力转型升级
为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做强实体经济,贵州在全省实施“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的“四转”工程已有一年,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民企高质量发展,新政再次发力助推转型升级。
即日起,贵州市监部门将引导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社会组织参与质量工作,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宏观质量管理研究,培育权威、有公信力的质量信息发布机构;引导民企实施标准化战略,实施新技术、新产业标准领航及传统产业标准改造升级行动,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建设,力争立项10个以上、发布5个以上大数据标准。
同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引导民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能力建设,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企;支持民企申报各类知识产权项目,运用地理标志制度发展农特产品产业,培育并共享地标产品区域品牌,促进民企特色化发展;发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行业协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的作用,为知识产权运用及价值转化搭建平台;推动权利人将专利、商标向民营中小企业授权许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引入适合在黔实施转化的知识产权。
为拓宽民企融资渠道,新政明确不断深化发明专利所有权、运营权、收益权“三权分置、托管运营、收益分享”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在企业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规范及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强化与央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沟通合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的力度及范围,帮助民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外,扎实推进“个转企”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围绕简化企业及场所登记、优化登记流程及服务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发挥“3个15万元”作用等,切实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升企业发展、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厘清政商关系
以保护民企合法权益为目标,新政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提出了4条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市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单两库”建设,实现市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逐步推动市监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探索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民企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监管执法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对民企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为民企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侵权风险预警等专业服务;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拓展业务范围,为民企提供专利商标交易运营服务;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民企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规范专利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提升专利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民企的能力与水平。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机制,提高互联网、微信等投诉举报平台的知晓度、使用率,为民企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