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提案工作质量是发挥提案作用的关键
——以六盘水市政协提案工作为例
□蒯 鹏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在提案工作的实践中,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六盘水市政协在提高提案工作质量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笔者认识到,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是发挥提案作用的关键,现结合实际谈几点思考。
一、树立“三个意识”,增强提案重要性认识是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的根本
提高提案质量,切实增强提案重要性认识是根本,要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政治意识。新修订的《全国政协章程》对政协参政议政职能强调“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和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纽带,同时提案是委员运用提案参政议政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从思想上重视提案工作,从行动上做好提案工作。二是规则意识。《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提案办理的基本内容和程序,是对开展提案工作的具有约束性质的规范。各地也在全国政协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更加细致的提案工作条例,为规范提案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办理提案、抓好提案工作是检验各级各部门规则意识的具体体现。三是责任意识。认真办理提案是切实抓好提案工作、发挥好提案作用的落脚点,提案承办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重视和落实提案工作的各项规定,把办理政协提案、支持政协工作、尊重委员权利作为履行职责的具体行动,才能打通政协提案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二、抓住“三个环节”,打造精品提案是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的基础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但在提案工作中往往出现提案质量不高影响提案工作质量的普遍现象,综合来看,主要集中表现在:一是无严肃性。提案者调研不够充分就撰写提案,甚至为了完成委员考核任务随意写提案,缺乏撰写提案的严肃性;二是无全局性。提案者缺乏对全局和有关政策的了解,深入调研和了解情况不够,关注点过于琐碎,缺乏全局性和份量;三是无操作性。提案泛泛而谈,叙事不清,提出的建议内容广、散、空,一事多议情况较为普遍,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主协办单位难以确定、难以落实。
提案质量是提案的生命,解决这个问题,要紧紧抓住“提、立、办”三个重点环节,打造精品提案。一是严把提案征集关。要把提案征集工作经常化,注重平时对提案线索的征集,拓宽提案征集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使提案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提高集体提案的比重,使委员中分散的、个别的意见,能够通过提案的形式得到及时、系统的表达。二是严把提案入口关。要树立精品提案意识,倡导不唯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源头上把控提案质量。如六盘水市政协在工作中,出台了《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关于提案征集的暂行办法》,规定调研是提交提案的必经环节,提交提案须有调研报告或调研情况说明,经所在界别的界别组长签字后才能提交,杜绝撰写和提交提案的随意性,提高提交提案的严肃性。三是把好提案审查关。提案的审查立案是提案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交办前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严把提案审查关,才能避免提案质量不高导致办理效果不好的情况,同时也能够提高承办单位和提案者的积极性。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立案工作暂行办法》,实行“三审”制。各界别对本届别委员、所联系的界别委员提出的提案进行初审;提案组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具体复审意见;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提案进行再审,集体研究之后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实践证明,通过严格审查立案,提案质量得到很大程度提高,办理的情况比过去有质的提升。
三、规范“三项制度”,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是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的保障
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是政协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体会到,要重点在提、立、办、督、评几个环节上的成熟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固定下来,建立“三项制度”,通过提案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
一是规范提案的立案制度。提案的审查立案环节,决定了提案的质量和办理效果。提案质量不高会导致办理结果不好,反过来会影响提案者积极性,往往出现双方不满意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提案的严肃性和政协委员形象,这个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要在把握好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上,进一步规范提案的审查立案制度,重点在审查立案环节更加明确和细化立案标准,通过源头治理提高质量,维护好政协提案的严肃性。
二是规范提案的办理制度。提案的办理效果,在于办理单位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提案办理的严肃性需要制度来保障。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提案办理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在办前、办中、办后三个阶段的协商有明确的规定,提高提案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和办理质量。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办理单位对提案办理的认识,层层落实责任制,把提案办理纳入单位重要工作,真正做到工作上有部署、、落实上有责任、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通过制度建设改变工作情况代替答复和提案者“被满意”的现象,实现提案得到有效办理。
三是规范提案的考核制度。要认识政协提案的界别性和广泛性,提案建议不仅是提案者的建议,而是代表界别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案办理效果关系提案者、委员和群众的满意度,具有社会效果,需要加强办理监督。提高提案办理质量,需要用制度来保障,建立较为规范的提案办理考核评价制度,评价提案办理的社会效果,借此推进提案办理的整体水平,体现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2017年以来,六盘水市政协不断完善制度促规范,在梳理有关提案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一些制度,例如《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提案征集暂行办法》《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提案办理沟通协商制度》《提案督办制度》《提案摘报制度》《提案办理第三方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政协提案公开制度》《市政协提案工作评选表彰办法》等制度,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提案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处理“三个关系”,形成良性循环是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的要求
提案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业务性强的工作,涉及提案者、办理单位、政协组织、社会效应等方方面面,应当注重把握好三个关系,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数量和质量是矛盾的统一体,提案工作实践中,要注重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一方面要强调质量立案,牢固树立“不唯数量、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转变长期以来提案审查立案工作理念,提高立案标准,维护政协提案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真正使提案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一方面要精心组织,培育提案。积极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座谈、走访群众等活动,让委员知情参政,汇聚委员集体智慧,形成一批选题准、操作性强的精品提案。另一方面要改变委员“单打独斗”写提案的模式,重点以界别、集体提案为导向,凝聚委员共同打造集体提案,通过培育高质量的集体提案,实现数量和质量的有机统一。从2017年以来,六盘水市政协采取加强委员培训、重视开展界别活动、重点培育集体提案等措施,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提案,特别是集体提案数量占立案提案的40%。实践证明,有组织、有计划、有调研产生的提案选题准、质量高,所提建议能够得到较好办理。
二是处理办理和协商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新修订的《全国政协章程》指出,“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事实充分证明,协商是推进提案办理、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都制定了关于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细则并实施了多年,基本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提案办理程序。在落实提案的办理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协商,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共同促进提案办理。近年来,六盘水市政协采取集体协商、专题协商、上门协商、提案办理月协商等方式,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换届以来,创新开展了办理提案5件以上的“提案大户”集体协商,民主党派提案专题协商,重点提案专题协商等工作,提案办理成效明显。2017年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98%,非常满意比例达到31%,为历史新高。
三是要处理监督和协调的关系。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提案者与办理单位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在规范办理的环节和流程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突出办理成效;一方面要处理好提案者、提案主办单位、提案协办单位之间的关系,达成共识、目标一致、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提案办理。我市政协在实践中,即注重办理结果考核,又注重沟通协商,开展了联合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提案办理情况摘报、提案办理“回头看”、提案公开公示等工作加强提案办理监督;不断加强协调工作,如对各民主党派提案办理召开的专题协商会,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优化了提案办理环境。
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具有直接有效的载体,需要不断创新、总结和提升,通过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发挥好提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