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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9-06-26

围绕“河长制”落实情况

黔西南州政协赴兴仁晴隆巡查督导

  本报讯 (王祖信 吴 彪) 6月19日,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新寨河总河长陈晴率队从新寨河源头厂头村沿河道开展大巡查,巡查督导“河长制”落实情况,针对上一次巡河发现的问题,逐一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当天,陈晴一行沿新寨河源头厂头村沿河道开展大巡查,途经下山居委会、茅坪村、大坝村、民族村、苦森箐村、屯上村、龙头村、栗树村。详细了解“河长制”落实情况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兴仁市、晴隆县“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会上,针对上几次巡查中发现的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一个问题都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督办单位,整改时限。并就切实做好常态化巡河、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组织实施以及强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陈晴强调,各级河长要认真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按照“河长制”要求落实巡河工作,各级河长办和责任单位要加强督导和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晰责任分工,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要加强部门联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参与,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