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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期 本期25708版 当前B1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6-20

贵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全省统一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人社厅获悉,为规范和完善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防范和化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风险,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精神,我省在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等方面实现全省统一。

  《通知》明确,建立省级统收统支的基金管理制度。基金省级统收是指全省各项基金收入按期全额归集至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征收的单位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中央调剂下拨资金以及其他收入等。

  按照金保工程总体规划和部省平台建设要求,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开发应用软件,建成省级集中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及财务业务一体化接口,实现全省养老保险业务数据和基金省级集中管理,支持全省养老保险实时进行联网经办、基金财务管理监督、业务监管监测。通过“云上贵州”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建设和全省数据省级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所需经费,按“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统筹保障。

  (孙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