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众共享更多体育设施资源
□沈 峰
6月13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在保障安全和教学的前提下,城市区域中小学的体育设施要争取全面开放。(6月14日《华商报》)
中小学的体育设施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理应对民众开放。就此而言,陕西要求城市中小学体育场馆争取全面开放,无疑是共享体育设施资源、深化全民健身锻炼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应尽的义务之一。当然,也要看到,诉求开放公共体育设施不能只盯着中小学的体育设施,其他方面还有更多挖掘的潜力。
一方面,要加快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的步伐。目前,国内不少地方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体育场馆,还没有做到完全对市民免费开放。如不少城市的公共体育场馆多数都是收费的,就连一些大学内的体育场馆也在搞收费经营那一套,这意味着投巨资建设的优质的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方面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在全民健身已蔚然成风的语境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势在必行,且应该有个时间表。例如,公共体育场馆可以选择对不同群体定期免费开放,政府也可以选择以发放免费健身券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的实惠。
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各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体育健身场所、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这些运动场馆同样是用纳税人的钱建的,理应全民共享,但却极少向公众开放过,完全成为私有地盘。体育场馆、场所一旦建成,就成为一种健身资源,假设长期关闭,或者因为收费而将民众拒之门外,势必浪费了这种健身资源。
因此,要让全民健身不成为一句口号,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推动各类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不仅要创造条件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而且要让公共体育场馆,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运动场馆向公众开放。从某种意义上讲,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更能在全社会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也是自身转变作风、服务社会的具体体现。
毋庸置疑,全民健身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体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一个城市有多少可供使用的体育锻炼场所,事关众多市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各地在继续加大对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使得全市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同时,要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不断推动“各种国有体育场地设施都要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