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要防止“三个偏差”
□黄仕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繁重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政协作为政治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引导政协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上体现制度优势、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力量。
通过政协工作实践,个人认为,在具体工作中,政协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防止“三个偏差”。
一、把准方向强认识,防止思想上的偏差
政协干部在政绩观上可能存在三种错误认识:一是政协不行政不理政,与政绩无关;二是政协无职无权,体现不出政绩;三是政协不管资金不管项目,创造不出政绩。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往往导致政协干部懒政怠政甚至“躺平”。事实上,政绩是结合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体现的业绩和成效、创造的价值和成果。只要有职有责,就能够体现政绩、创造政绩。因此,作为政协干部,要把准方向强认识,立足于在政协工作中的使命,履行好自身职责,在推动政协事业发展、发挥好“四个凝聚”作用的过程中创造政绩、体现成效。
二、摆正位置强责任,防止职能上的偏差
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但一些政协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往往出现职能错位,主要有四种表现:一是脱离本职,越位干政,做多事者;二是脱离中心,懒政怠政,做旁观者;三是脱离实际,评头论足,做指责者;四是脱离群众,指手画脚,做指挥者。作为政协干部,就是要锚定政协职能、立足岗位职责,善于沟通协商,善于民主监督,善于建议建言,推动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就是要围绕中心、融入中心,维护大局、服务大局,就是要服从安排调度,主动参与中心工作,完成好党委交办的中心任务。在事关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民生需求、社会安全稳定等重点任务面前决不能当看客、做旁观者,更不能脱离实际提建议,忽视现实作评价,不管前因后果评头论足,对基层干部批评指责。要时刻不忘政协的责任和使命,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围绕中心助推发展不动摇,坚持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不动摇,立足实际做好凝聚共识和传播共识的工作。
三、优化方法强效能,防止行动上的偏差
政协主要通过调研察政、视察督政、协商议政、提案辅政、存史资政等方式履职,在这些履职活动中可能存在行动上的偏差,主要有五种表现:一是调研搞形式,调而不研,导致提不出问题;二是视察走过场,视而不察,导致看不出问题;三是协商做样子,商而无果,导致提不出建议;四是建议说空话,议而无效,导致抓不住重点;五是监督无实招,督而无用,导致讲不出真话。无论是看不出问题、提不出问题,还是抓不住重点、讲不出真话,对于政协干部来讲,都是履职不到位的表现,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更是认识不足、能力不足的表现。政协干部要推动政协委员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机制程序更加合理高效,推动履职工作更加深入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前瞻性,让调研视察、协商监督、资政建言有力有效,让政协履职成果转化为党政部门的决策参考和行动举措,切实发挥政协在服务决策、推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政协履职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因此,我们要把准履职方向,把握履职重点,校正政绩观偏差,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推动政协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者系印江自治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