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组发言摘登(二)
科技界别郑建新委员的发言:
关于加强电线电缆产业集群发展的建议
电线电缆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绝大多数行业息息相关。近年来,我省电线电缆产业规模逐步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虽然涌现出新曙光、玉蝶电工、中安科技、固达电缆等一大批中国品牌500强、国家级“专精特新”优质企业,但匹配市场需求,我省电线电缆产业发展仍显滞后。
2024年全国用电量约9.9万亿度,同比增长7%左右。对贵州而言,电线电缆产业不仅仅只是一个配套产业,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和新能源、智能电网等的快速发展,结合贵州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等,电线电缆产业也可以发展成为贵州的一个主导产业。建议:
一是推动延链补链。贵州铝产业有较大优势,贵州裕能已在福泉投资建设50万吨电解铜项目,中安集团计划在贵阳投建20万吨再生铜综合利用项目和20万吨电解铜压延加工项目,并计划引进国内高分子材料龙头企业落户贵阳。建议鼓励发展铜铝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提高城市矿山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鼓励有条件的电线电缆企业引进或投建铠装金属、钢带、钢丝等配套产业。抓住实施“富矿精开”战略机遇,积极引进亨通光电、宝胜科技和上上电缆等全国知名企业。
二是扶持重点企业。国务院颁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后,广东、四川、江西、湖北等省份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过渡性鼓励优惠政策,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关产业扶持奖励政策,推动再生资源企业发展壮大。探索推行“黔品黔用”,提升本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建议参照广东省推行的“粤品粤用”计划,引导和鼓励新建项目优先采购本地生产的优质电线电缆产品。
三是塑造品牌形象。成立专业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促进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鼓励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设立研究机构,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技术难题,避免重复投资。强化对外交流,组织相关企业学习全国头部企业的先进经验,推动本地企业与省外知名企业合作交流。扶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对标国内大品牌,制定实施“一企一策”品牌战略,力争打造1到3个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全国领先品牌,打造3到5个销售额超20亿元的优秀品牌。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推广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持续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优化产业链供应链,解决好电线电缆企业融资、物流、原材料供应及市场拓展等系列问题。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物联网技术,实现产品质量实时监控和预警,确保监管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提高社会监督的积极性,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经济界别郑尔聪委员的发言:
坚持以酒兴旅 推进以旅促酒
省委、省政府以前瞻性视野,明确提出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运用市场化方式,不断丰富消费场景,做好美酒、美景、美食融合发展文章,深入推动“卖酒”向“卖生活方式”转变,先后推出21个酒旅融合景区和5条酒旅融合精品旅游线路。2024年国庆假期,仁怀市吸引了30余万游客在茅台镇品美酒、观美景。但贵州酒旅融合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产业发展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建议:
一是推动景区全面覆盖。把“酒旅融合”作为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抓手,在现代化步行街,将酱酒引入酒吧、咖啡馆,推出酱酒鸡尾酒、酱酒咖啡、酱酒冰淇淋、酱酒奶茶等新产品。在历史古镇,打造古代酒肆文化,借助店小二、酒保等历史传统形象,推动酱酒文化与古镇文化深度融合。进一步打造酱酒寻踪旅游线路,在原有的5条酒旅融合精品旅游线路基础上,围绕酱酒历史文化脉络,进一步开发新的旅游线路,与现有景区实现融合,同时帮助传统名酒扩大市场影响力。
二是深入挖掘文化资源。酱酒不仅仅是一瓶酒,更是历史与文化的沉淀。可借助知名酒企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借鉴西方葡萄酒庄园模式,将酒企打造成为集观光、体验、休闲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推出“酒庄深度游”项目,通过制定标准、等级评定等,引导酒庄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质量。鼓励企业以酱酒为元素,聚焦茅台与红军长征、酱酒与夜郎古国等历史故事设计文创产品,推动酱酒与贵州蜡染、大方漆器等非遗产品深度融合,通过举办“酒旅融合”文创产品大赛,促进酱酒文创产品推陈出新。
三是做好产业发展文章。深化“酱酒+美食”,深入开展黔菜研发,推出新黔菜餐厅和菜品,组织餐饮企业开展“黔酒黔菜”促销活动,有效拉动餐饮消费和酒类销售。深化“酱酒+酒店(民宿)”,推进酱酒体验店在五星级酒店有序落地,开展“住民宿抽酱酒”等活动,推动休闲旅游与酱酒有机结合。深化“酱酒+外贸”,借助香港大幅度降低烈酒关税的利好政策,在机场免税店等地,加大酱酒投放和促销力度,真正实现“卖酒”向“卖生活方式”转变。
四是多维开展宣传推介。建立全方位推介方式,充分发挥好“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全省旅发大会”等重大活动作用,重点推介“酒旅融合”旅游线路、旅游景区,为打造“酒旅融合”品牌提供平台。借助新媒体,用好抖音、小红书、微信公众号以及境外宣传平台,把“酒旅融合”作为贵州文旅的重点方向进行推广,让酱酒文化深入人心,打响“酒旅融合”品牌。
斯洪东委员代表环境资源界别发言:
关于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成果
转化提质增效的建议
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是世界性科技难题。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建议:
一是企业主导,整合力量共同攻关。产废企业在固废治理方面负有主体责任,并且对自己固废的组分含量、赋存形式、所需成果和成本最清楚,在引进技术时,需要结合实际,对外来技术进行改良优化,才能避免“水土不服”。建议省科技厅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支持产废企业担任申报主体,由产废企业整合相关科研院所作为参与单位,共同进行技术攻关。
二是政府引导,整体提升利用效率。以磷石膏为例,省政府提出磷化工产业磷石膏“以用定产”后,短短两年时间,磷石膏综合利用处置率从40%突破到100%。同时倒逼磷化集团拓展延伸产业链,推动精细磷化工、新能源电池、氟碘等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新产业的新利润增长空间来填补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成本。建议省能源局、省工信厅适当提出煤矸石、锰渣、赤泥的年度综合利用率,如“十四五”末,煤矸石达到全国大宗工业固废65%的平均值,锰渣和赤泥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20%,整体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三是科技赋能,推动工程技术研发。建议省科技厅综合利用科技项目向锰渣、赤泥等难利用、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工业固废倾斜;行业主管部门介入,指导企业项目申报;依托磷化集团、能源集团、中铝贵州分公司、武陵锰业等龙头企业,建设磷石膏、煤矸石、赤泥、锰渣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工程技术研发为主,基础研究为辅。
四是标准支撑,助推产品推广应用。建议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主动谋划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相应的技术标准及产品标准,在国家尚没有出台标准之前,先行先试,出台地方标准推动掺固废的产品打开市场和销路。在固废综合利用科技项目成果产出中,突出强化有助于推广工业化、打开产品销路等的标准规范性指标。
民盟界别张鹏委员的发言:
“漂”出快乐安全 “流”下美好回忆
漂流作为旅游业的新兴业态,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喜爱。我省以独特的喀斯特地貌与高落差的河道特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体验。以遵义为例,2024年参加漂流的人数和营收分别为44.6万人次和53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74.2%和73.9%。漂流的迅猛兴起,带动了周边餐饮、住宿等业态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漂流项目具有旅游观光、水上运输、体育竞技等多重属性,整个行业的管理还不够规范。
为把漂流打造成为我省旅游产业中的爆款,促进安全持久发展,建议:
一是敢为人先,建立规范。我省漂流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先出台漂流管理办法,明确漂流行业的监管主体、部门职责、安全标准、运营规范等,统筹做好监管、指导和服务,为企业提供明确指引,为游客提供安全保障。建议在2025年5月开漂季来临之前出台规范性制度,待条件成熟后推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提升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机制,明晰权责。基于漂流行业的多重属性,建议按照省安委会关于“由体育部门牵头负责经营性的漂流安全监管”的规定,建立由市、县两级政府统筹,教体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安全责任分担机制和游客投诉处理机制。按照业务就近原则,确定各部门监管职能,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风险隐患辨识、排查、整治等工作,及时通报漂流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违规行为的查处。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解决游客的投诉和纠纷,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和规范宣传引导,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成立漂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三是严格评估,实行准入。在建立前述机制的基础上,县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建立行业准入联合审查机制和开漂前的综合评估机制。对于新设立的漂流项目,要从河道条件、地质灾害隐患、人员配备、船体结构、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审查,达到要求方可批准运营。对已获批的项目,在每年开漂季来临前进行运营安全全要素综合评估,评估通过或整改合格方可运营。
四是企业主责,强化保障。督促漂流企业严格履行安全运营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保设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应急救援能力,强制要求漂流企业购买足额意外保险,为游客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推动漂流行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贵州体验,“漂”出快乐安全,“流”下美好回忆。
少数民族界别王化东委员的发言:
加快推进红水河通航设施建设
打通贵南出海水运便捷通道
2021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指出,“要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加快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红水河航道尤其罗甸港是贵州南下珠江的出省水运主通道,也是我国西南地区主要水运出海通道,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从区位优势看,红水河航道是贵州向南开放和融入的重要平台。红水河上游规划建设的罗甸港是我省规划的13个重要港口之一,是红水河沿线港口中距离贵阳最近的港口,也是我省南下珠江的最近港口,到广东磨刀门出海口1200公里,经在建的平陆运河到钦州港1084公里。
第二,从运输方式看,红水河航道是贵州及西南内陆货运出海的重要通道。距离罗甸港较近的贵阳、遵义、铜仁、黔东南、黔南五个市(州)的进出口额在全省占比较大,大多数是农产品、化工品等大宗大类产品,迫切需要运量大、运价低、低碳环保的水路运输。
第三,从对外开放看,红水河航道是贵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载体。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纵深推进,贵州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辐射带动区域,其核心支撑是以交通和物流引领支撑的经济带建设。罗甸港可以与沪昆铁路、川黔铁路、黔桂铁路等铁路干线联通,形成红水河航运“铁、公、机、水”四位一体立体交通网络,构建“陆水联运”“铁水联运”“江海联运”体系。
第四,从推动发展看,红水河航道是助力少数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重要纽带。从内看,罗甸港辐射贵阳、遵义、铜仁、黔东南、黔南五个市(州)的开发区达68个,全省规划建设的5个千亿级工业园区,有4个距离罗甸港口较近,辐射带动效应突出。向外看,红水河龙滩库区涉及黔桂两省区10个县(市),其中6个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口规模360万左右,布依族、壮族等30多个少数民族人口占80%以上。建议:
一是将罗甸港建设纳入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建议省级层面将罗甸港作为贵南主要港口和水运直通“大湾区”的南大门,建设成具备装卸存储、中转换装等功能的综合性枢纽港口,列入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及强化东西部协作支持覆盖范围。
二是协调广西加快红水河通航设施建设。红水河航道除龙滩水电站,下游还有5个通航设施,其中岩滩、大化、百龙滩、乐滩和桥巩水电站均正按1000吨级通航设施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但进度普遍迟缓。建议建立贵州和广西省级层面协调机制,加快推动龙滩下游电站过航设施建设。
三是争取将贵百铁路纳入国家铁路建设规划。贵百铁路(贵阳—百色)是我省通江达海陆路上最便捷的通道,项目建成后大宗货物可通过罗甸港实现公、铁、水多式联运,大幅降低物流成本,与沪昆铁路、川黔铁路、黔桂铁路和规划建设的兴永郴赣铁路形成互联互通,辐射带动贵阳、遵义、安顺、六盘水等市20余个县(市),建议争取国家发改委将贵百铁路纳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并尽早开工建设。
经济界别温志朝委员的发言:
深化审计、资产评估行业改革
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作用
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要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资产评估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审计、资产评估因其专业性、全面性、合规性等特征,在财会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审计、资产评估又因要向委托人收费,而收费情况又不得以审计、评估结果作为条件,所以在财会监督中比较特殊。近年来,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围绕我省主战略主定位,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资本市场功能、节省财政资金开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行业中也存在一些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建议:
一是深化行业改革创新。目前,省内审计、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接受国有单位委托从事相关工作。建议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求,从省级层面先行试点,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所属单位进行审计、评估选聘、付费的机制,在不增加内部监督成本的前提下,设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实现选聘、付费渠道和被监督者分置,并逐步推广,有力保证审计、评估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督促其了解行业规律,知晓对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有别于其他采购的特性。修改完善相关采购办法,评选时既要考虑报价,也要注重机构业绩、团队经验、响应程度等特定条件,严格落实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执业人员培训,培养“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队伍,使其充分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三是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在行业协会、财政、国资、证监、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将审计、评估建议纳入被评审单位整改内容,由政府督促,以提高评审成果质量。对涉及国有单位及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协同监督。加大对拖欠审计、评估费用的清理支付力度,相关单位优化费用管理,及时足额支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执业检查,规范行业管理。建立执业结果与今后选聘挂钩的跟踪问效机制,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张瑜委员代表妇联界别发言:
城乡居民医保
既要正视问题更要解决问题
城乡居民医保惠及民生,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容易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建议:
一是调控缴费标准,持续推动医保改革。在国家层面呼吁争取未来2至3年停止上调个人缴费标准。鼓励连续参保,在国家指导意见基础上,省内进一步细化奖补措施,加快政策落实。特别要放开年限限制,只要连续参保满2年,就可以提取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且按照高于2%的增速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对于未使用统筹基金报销的参保人员,可提高次年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或参考车险,逐年阶梯式减少医保缴费基数。
二是优化专项资金,提高门诊封顶标准。我省和广西、甘肃等省一样,都执行每人4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但在天津等地,群众可以选择高档(如每人每年1030元)和低档进行缴费。我省应保持民生支出、优化民生投入,完善个人存缴部分和政府支出部分的关系。结合群众反映,建议门诊报销封顶线提升至1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取消门诊封顶。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规范管理,制定出台过度诊疗的标准,通过考核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大数据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形成协调高效的监管合力。
四是健全组织保障,织密医保体系服务网。加强基层医保部门编制保障,确保编制数量与服务人群的总量相匹配,对镇村医保人员定岗定人,给予一定人员和经费保障。
杨政宇委员代表民进界别发言:
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
常态化帮扶机制的建议
为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议:
(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精准识别。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落实,加大帮扶政策措施的宣传。逐级加强政策学习理解,切实提升村一级对低收入人口综合研判能力,明晰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村干部、驻村干部及帮扶干部要加大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户知晓率和自助申报率。二是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感,推动入户排查走深走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一人。对发生变化的信息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录入,确保发现一户更新一户,真正实现系统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三是持续完善大数据监测系统。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由村干部或自主申报农户将家庭收入、支出、财产、“3+1”保障、家庭人口情况等录入系统,由监测系统平台全面分析研判界定类型。这样减轻村一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精准识别、纳入、退出机制,才能发挥更好的效应。
(二)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分层分类精准帮扶。一是完善帮扶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明确的政策框架,做好政策的协调与支持,为帮扶资源筹集、分配和使用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搭建平台,做到信息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动态管理帮扶项目和资金流向。加强内外产业对接,扩大西部地区产品的销售市场,增加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来源,提高农村经济活力。二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帮扶机制,增加帮扶资源供给。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衔接机制,拓宽帮扶资源来源渠道,鼓励社区、团体、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赞助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救助帮扶活动。整合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及受助的群体等多元主体资源和力量,通过制度化、系统化的协作方式,形成高效、互补、可持续的救助帮扶体系。三是开展多样化的社会救助帮扶。通过提供各种服务而非单纯发放资金援助,解决低收入人口在生活、健康、教育、就业方面的困难。针对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儿童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健康疏导、技能培训、家庭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四是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帮扶评估机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明确评估的具体目标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要分定量和定性指标,定量主要指收入增长、就业提升等,定性主要指满意度调查、服务质量改善等。根据区域特点设计合理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过程全面、客观公正。根据评估结果对帮扶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