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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20

提升政协经常性工作质量


□孙树龙


  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与其他组织和机构相比,其特色和优势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经常性工作上。所谓经常性工作,是指在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经常性工作既是对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人民政协经常性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政协经常性工作主要有提案、视察、专题调研、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学习、港澳台侨和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面对新方位新使命,人民政协必须树立正确工作理念,以守正创新的态度提升工作质量,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政协经常性工作大都具有十分鲜明的政协特色,是事关政协工作质量、影响委员履职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常规性工作,甚至是全局性工作,理应得到高度重视、持续关注、系统推进,从而以经常性工作高质量支撑和推动政协各项履职工作高质量。

  提升经常性工作质量,需要树牢质量导向。政协发挥作用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只有增强质量意识、树牢质量导向,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做精做优提案、视察调研、社情民意信息等各项经常性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国履职、为民尽责,也才能更好地践行“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求。政协机关是委员履行职能的服务性工作机构,要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经常性工作的质量提升,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全方位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为广大政协委员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担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提升经常性工作质量,需要创新履职实践。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协组织首先要围绕经常性工作谋思路、求创新,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推动各项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比如,在提案工作中,要严格提案立案标准,增加集体提案比重,健全交办、办理、督办提案协商机制,完善党政领导领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探索建立提案办理评价工作体系,从而健全履职链条、形成工作闭环、提升办理质效。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平台载体,打造报、刊、网、微、端、屏全媒体宣传矩阵,多渠道、多维度、全方位展示政协履职成果和委员风采,进一步提高传播力、影响力。

  提升经常性工作质量,需要完善制度体系。人民政协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和优势的发挥,离不开系统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的支撑。对于政协经常性工作,制度体系同样重要。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40号)要求,按照系统配套、严谨规范、衔接顺畅的原则,健全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对外交往、文史资料、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经常性工作制度,推动政协履职工作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比如,在文史资料工作中,要深刻把握时代要求,深化规律性认识,围绕“两个转变”(推动政协文史工作从以抢救挖掘为主向抢救挖掘与做好经常性文史工作并重转变,从重视史料征集向更加重视史料研究、利用转变),建立完善文史资料工作的规章制度,充分彰显文史资料工作的“三亲”特色和统战性、民主性,全力促进文史资料工作成果转化、增强其综合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