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防火墙”
□鱼予
今年以来,宁波市纪委监委大力推进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上下联动、提级监督、专项巡察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排查清理,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隐形流失,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防火墙”。(10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网》)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其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然而,由于产权权能不清、利益归属不明,一些地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谋私,如随意发包、收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给谁、以什么价格租赁,“犹抱琵琶半遮面”。特别是一些集体资产资源成了个别党员干部“一亩三分地”,侵占本属于村集体农民的利益。为此,让资源活起来,更要筑牢“防火墙”。
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防火墙”,有利于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容置疑,一直以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所出现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一些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认为“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有的自视为“土皇帝”,一个人说了算,为所欲为。如经济发达地区在土地补偿款、企业建厂等方面谋取私利,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在对国家下拨款物、惠民政策上,私分截留等等如是。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事,却成了洞穿群众获得感的大大小小的“蚁穴”。说到底,是权力与监管上的不对称所致。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防火墙”,是农村建设、发展和稳定的必要保障。诚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少地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济不断发展,积累了数额较大的经营性资产。但如果归属不明晰,权能不完善,就难以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应有作用。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侵占,损坏的是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找准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防火墙”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拧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龙头”。如推行一图一表一册管理,统一绘制经营性资产区域分布图,列出村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登记表,逐一核实登记、分类造册,遏制心存侥幸者“揩集体资产的油”;如进一步深化村务“决前会商”机制,明确规定村社“三资”大额交易,规避“一言堂”“一支笔”;如完善好相关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加大惩处的力度,提高震慑性。精准发力、驰而不息,才能以实绩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郡县治,则天下治。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既要“面子”靓丽,更要“里子”有内涵。盘活资源要素,增强发展活力,让监督看得见、摸得着,有效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防火墙”,发挥好集体资产效益,为实现产业兴旺奠定坚实基础,汇聚起乡村振兴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