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瓮安县政协推进提案协商成果转化小记
□本报记者 何佼阳
2017年来,瓮安县政协委员通过学习借鉴外地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精神,持续关注,久久为功,连续两年提出《关于加快瓮安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瓮安县法治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目前公园已建成开放,有效发挥了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满足了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群众走近法律、学习法律知识提供生动的平台,成为法治瓮安建设的一个亮点。
今年3月11日,瓮安县法治文化园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仪式举行。瓮安县法治文化园成为继遵义会议展览馆、省见义勇为纪念馆之后,全省第三个被命名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此殊荣是对瓮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肯定,对推动建设高质量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县政协推进提案协商成果转化开出的绚丽“花朵”、结出的累累“硕果”,在瓮安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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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瓮安县政协始终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务实探索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增强协商民主实效,积极推进提案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让群众更加“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多措并举 确保提得“实”“精”“好”
县政协注重从提升委员履职能力着手,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系列学习培训,引导委员在提升提案撰写质量、打造精品提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委员通过提案议政建言的能力和水平。
拓宽知情渠道,确保提得“实”。通过邀请委员参加会议、向委员通报情况、推荐委员参加各类监督活动、组织委员参与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等形式,让委员更快、更多、更深地了解掌握政情、民情、时情,做“有米之炊”,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既接党政“天线”,又接民生“地气”的提案。
引导精选主题,确保提得“精”。在每年的全会召开之前,向全体委员印发《提案预征集通知》《提案书写须知》《提案参考目录》等,采取“定向征集、预约征集”的方式,向委员下“订单”,引导委员“照单”选题,提前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建议具体可操作的高含金量提案。
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写得“好”。采取全员普训、界别轮训、专题专训、以会代训等形式,通过外请“行家”授课、内请“里手”传经、用优秀提案以案“说写”,让委员学习掌握提案撰写知识、撰写技巧,写出格式规范、文风朴实、言简意赅的提案。
通过各种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委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知情知政和洞察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反映重要信息的能力。
狠抓落实 力促提案“开花结果”
提案办理、落实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协提案作用的发挥。针对重办复、轻落实的“老毛病”,县政协努力创新机制攻克痛点,坚持以成果转化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办理实效。
实行领导领衔制度。争取党政支持,建立了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三个班子领导全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借助制度的力量,确保重点提案办出样子、结出果子。
建立综合监督机制。制定《重点提案领办督办实施办法》,对提案办理的流程、要求、时效等进行细化明确,让领办责任人、督办领导、承办单位当“明白人”,提高办理时效质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县电视台开设“政协之音”栏目,对提案办理中的沟通、会商、办理进度、办复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通过新闻监督、公众监督倒逼提案办理各方较真认真,提高办理质量。
强化跟踪问效促转化。建立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抓落实转化的“三级责任制”,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督促相关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提案成果转化落细落实。
纳入目标考核促转化。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每年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承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年终考核以提案办理的成果转化为主要标准,检验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态度、力度、效果。考核结果一方面用于承办单位考核打分,一方面用于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加分。
统计数据显示,5年多来,县政协共收到各类提案742件,经审查,立案691件,办理结果为AB类提案数量稳定在90%左右,提案质量和办理实效均有明显提高。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宣传多样化,全县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县司法局局长龙云说,这是县政协强化委员提案办理,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让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得以“开花结果”的真实写照。
“提案是广大政协委员发扬民主监督、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提案的办理是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县政协副主席龙继峰表示,县政协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更多优秀提案落地落实,推动县政协提案工作质效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