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最近几天,一起抄袭事件的发生,彻底搅动了整个文艺圈,也引发了社会的极大热议。抄袭者为我国当代著名艺术家叶永青。可以说叶是我国当代艺术圈的一名老将了,为人师表几十年,不仅是四川美术学院的教授,还有着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为我国“西南艺术群体”乃至整个当代艺术界的代表性人物。但此次却遭到了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iristian Silvain)的明确指控,称其画作为抄袭。当事人明确表示,叶永青抄袭了他于上世纪80年代创作的作品,“鸟、鸟巢、鸟笼、红十字架、飞机……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则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样的!”
此事件已登上比利时各大媒体,并引起了当地的广泛争议,均认为这样的抄袭行为难以置信。再加上叶本人的作品也经常会在欧美、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家知名拍卖行上拍,所以此事件一经曝光,也迅速被世界各地所关注。
对于叶永青作品的定性,舆论众说纷纭。一方面,有的人对叶的艺术抄袭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指责和批评,有的人则试图为其进行开脱与辩护。但对于真正熟悉、了解当代艺术的明眼人来说,叶永青的创作确实属于抄袭行为,这几乎是毫无疑问的,而非一些媒体或评论家所讲的,所谓“有意识的模仿”,或是以当代艺术常用的“借鉴”“挪用”“移植”等概念和说辞,来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另一方面,时至今日,叶永青本人并没有出面对此事件发表自己过多的态度和意见,仍没有给公众一个相对及时、真诚、合理的态度和解释。
中国“当代艺术”的宿命
——抄袭的偶然与必然
□林 木
“当代艺术” 领军人物叶永青的抄袭事件,成了全中国美术界的特大热门新闻。
比利时那位被抄袭者很愤怒,他甚至很无奈,这位西方艺术家甚至认为抄袭者可能有西方黑手党背景,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量和能量,硬抄自己30年不收手,背后显然有强势机构在强力运作,否则,怎么一模一样抄袭来的东西,那位亚洲人的价格就可以高出自己许多倍!现在欧洲的媒体和美国的媒体也在关注此事,中外法律界的人士也在关注此事,这些关注估计不容易草草收场。
抄袭的当事人至今没有承认抄袭,只承认比利时那位受害者对自己“影响至深”。这可以理解:承认抄袭代价太大太大。这不仅涉及名誉问题,更涉及法律上的责任,及接踵而至的巨额赔偿。我们也是法治国家,我们也有版权法,我们正在国际上强调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也处理过很多的抄袭者。现在全中国所有的大学生、研究生,其毕业论文都要“查重”,一旦发现抄袭,不仅学生学位被取消,连导师的导师资格和招生也要受影响。演员翟天临因抄袭被取消博士学位的案例不也正是这几天的事?作为四川美术学院的教授,这位抄袭者深知后果的极端严重。
美术批评界普遍认可这是明目张胆的抄袭,并给予了严厉的谴责。
最为尴尬的是那些曾经为其捧过场的“当代艺术”批评家们,尤其是一个月前才给抄袭者颁过奖的中国艺术权力榜委员会的委员和主席们。当然,也包括那些代理、拍卖,或收藏过抄袭者作品的画廊、拍卖行和收藏家,他们得蒙受直接的经济损失。所以,他们或者把这种抄袭看成是学习模仿的阶段,或者解释成是“当代艺术”“挪用”“复制”的手段,或者不承认自己为抄袭的风格捧场,也有干脆肯定这种抄袭行为的极端者……只有极个别批评家无奈地承认自己失手,因为自己不可能了解全世界所有的艺术风格……请注意,让这些捧场者辩护者们更为尴尬打脸的是,当笔者撰写此文的此时此刻,叶永青比利时风格的巨幅作品作为其一生功成名就的代表作正在成都博物馆大厅中堂而皇之地陈列着!
最值得同情的是一批无知的“当代艺术”的忠实信徒,他们对此事感到很焦虑,他们极力在切割抄袭者与“当代艺术”的关系,撇清此事与“当代艺术”发展的联系。他们心中的“当代艺术” 神圣而先进,不容亵渎。
而笔者在本文中要谈的,恰恰就是这种抄袭与中国“当代艺术”的关系。
其实,这次抄袭事件,只是中国“当代艺术”的冰山一角。30年前,当叶永青自鸣得意地抄袭比利时那位希尔文的作品且一抄30年的时候,他没想到会有个互联网让全世界的时空变得透明,他没想到自己的抄袭会因此露出马脚。而那一大群捧场的批评家们,也因为时空的关系而对西方艺术一知半解,他们的确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比利时画家。从这个角度上看,此事件的确有其偶然性,抄袭者对比利时风格抄袭的选择和捧场者以为原创的无知捧场的确属于偶然。
但是,“当代艺术” 纯属西方的一种文化,最初直接就是“美国艺术”。当美国政府在西方推行他的“美国艺术”的时候,区域性的“美国艺术” 直接转换成了“普世”“先进”的“当代艺术”。 西方各国文化间的共同性是比较多的,他们在从事他们的“当代艺术”时, 自有其一脉相承、大同小异的历史文化传统、文化习惯、思维方式、造型体系、符号系统,乃至欣赏习惯。西方的古典艺术是如此,现代艺术是如此,当代艺术也是如此。去了解一下被中国抄袭者抄袭的这位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吧。这位三岁就开始画画的画家作品中有其儿童的稚拙和儿童的符号,又显示出比利时超现实主义艺术家保罗· 德尔沃画风的影响,希尔文此前有过自闭症,所以对精神病患者所画素描感兴趣……独特的文化环境、独特的经历、独特的爱好和独特的趣味追求,才形成他这种独特的绘画风格。希尔文这种风格是有来历的,是从他的文化环境、人生经历中自然而然得来的。当然,中国的抄袭者没有这种经历,比利时的希尔文这种风格与在中国西南长大和生活的抄袭者个人没有丝毫关系,尽管抄袭者曾经编出过一套生动感人的说法来说明与他风马牛不相及的这种西方图式产生的原因。
由于中国的“当代艺术”以西方艺术为普世楷模,他们必须追逐西方艺术走过的每一阶段以此为人类社会必走的阶段。但东方的中国人根本没有西方的文化基础,没有西方的文化传统,没有西方的审美习惯,没有西方的生活体验,甚至连西方的语言能力都没有,既没有口头和书面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亦无西方艺术语言的基础。但他们偏偏以“走向世界”为人生追求,这些东方人自以为的人生舞台偏偏要定在西方,他们必须以完全陌生的西方图式为楷模,他们必须获得西方的承认,这使他们不能不去迎合西方、模仿西方,乃至抄袭和剽窃陌生的西方图式。一个月前才给今天这位抄袭者发过中国艺术权力榜奖的某人,多年前就说过,他们必须用外语讲话。但他们偏偏又不懂外语,这就是“当代艺术”的宿命:既无对西方的了解,又没有西方的语言能力,却偏偏要以追逐西方为人生目标──这就是中国“当代艺术”界何以要集体性地模仿乃至抄袭西方的原因。“当代艺术”领域抄袭者极多,十多年前,黄河清先生在其《艺术的阴谋》中就指出了一连串“当代艺术”名家们的这种行为,今天的美术界也天天在公布“当代艺术” 大佬们抄袭和模仿的事实,可谓司空见惯。此次抄袭事件,不是西方当事者打上门来,也不会闹出如此的动静。为什么“当代艺术” 评论界全体大佬几无例外地集体出场为叶永青捧场,对抄袭者的抄袭竟会一无所知,原因在于他们同样集体地不懂西方,集体地不懂而装懂,打脸就是必然。抄袭西方某个个人而被揭露,是偶然;某个评论家评论某个不知道的西方的风格被打脸,也可以是偶然。但硬着头皮在一个陌生的文化领域去投机而被打脸,而且集体性地全部被打脸,这就是必然。
从另一个角度看,叶永青抄袭事件决非个案,而是中国“当代艺术”最具典型意义的案例。中国“当代艺术”集体性抄袭西方已是美术界公认的事实,而叶永青又是“当代艺术”中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叶永青本人在“当代艺术”中的“成就”极具国际影响已是“当代艺术界”的骄傲。在中国艺术研究院2009年成立的“中国当代艺术院”中,除罗中立挂名院长外,叶永青担任的是“艺术总监”, 亦如秘书长,实际上的一把手。他手下聘任的“当代艺术家”已把包括两大美院院长、副院长在内的全中国“当代艺术精英”一网打尽…… “当代艺术”领域的重要评论家几乎没有不为叶永青写过评论的。请看看这些评论家的名字:栗宪庭、殷双喜、王林、吕澎、邱志杰、陆蓉之、鲁虹、彭德、黄专、李小山、高千惠、管郁达、朱其……这里还有美国古根海姆博物馆副馆长杜柏贞、美国资深艺评家琼·雷波德·科恩、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巫鸿……人们想得起与想不起的,国内的与国外的,不年轻的与年轻的,各种各样形形色色跟当代艺术有关的评论家们,集体性地评论过这位抄袭者,全都盛赞过他抄袭来的东西!叶永青在“当代艺术”圈的外号叫“叶帅”,可知其在中国“当代艺术”中的领军地位。然而,正是这位领军的“叶帅”,其一生最重要的成就和代表作竟是锲而不舍完完全全的抄袭!之所以一抄30年,是因为那是他不可放弃的成功的符号。他的这种空前绝后的抄袭行为,恰恰成为中国当代艺术集体性抄袭的典型与象征。艺术其实从来都是自我的,无所谓先进与落后,从来就没有一种超个人、超地域、超民族的普世的艺术存在。当中国“当代艺术”的信徒们,非要认定一种异质文化为普世的先进文化,非要把跻身此种与自己的文化传统和自己的人生体验无关或至少关系不大的文化当成一生追逐的目标,以致形成“当代艺术”集体性的无知、抄袭与模仿,则叶永青的抄袭事件及连带的若干评论家们的尴尬,就绝对不只是叶永青个人的偶然,而是中国“当代艺术”必然的宿命了。
(本文首发于《中国美术报》,经作者本人同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