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洪: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保障制度
□本报记者 潘 建 王 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着力解决重搬迁、轻后续帮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搬迁扶贫的重点是要解决就业,解决就业的关键是发展产业。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住黔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省委主委、省农科院副院长黄宗洪把易地扶贫搬迁“搬出来后怎么办”作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并以提案的形式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搬迁群众后续发展保障制度。
黄宗洪委员说,按国家要求,各省份搬迁住房工程建设任务须于2019年底前完成,到今年2月10日为止,贵州已经累计搬迁入住132万人,加上水库移民和生态移民,剩下的56万人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搬迁入住。目前各地工作搬迁重心在抓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向后续发展阶段转变。2月23日,贵州省召开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大会”,部署全省的相关工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贵州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六个坚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着力解决“搬出来怎么办”的问题。贵州各地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实践了一些好做法。
黄宗洪委员认为,由于一些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迁出区山大沟深、土地破碎,“三块地”难以尽快实现规模化流转,农业产业难以做大做强。很多贫困县财政吃紧,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资金缺口大,招商引资难,产业发展慢,搬迁群众多以外出打工为主,就业还不够稳定,将会影响脱贫效果。
为此,黄宗洪委员建议:要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基金。在国家层面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基金,专项用于搬迁贫困群众就业创业、产业培育、社会融入等后续发展需要,确保搬迁群众持续稳定脱贫;制定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制定相关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政策,从制度上加强对安置点特色手工业、扶贫车间、电子商务等一批劳动密集型脱贫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脱贫产业发展壮大,切实解决安置点搬迁群众就业难问题;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权益。要进一步明确搬迁群众迁出地、安置地的基本权益,使搬迁群众在迁出地享受的各项惠民政策稳定不变,同时可与迁入地居民享受同等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消除搬迁群众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