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精扶贷”工程自2016年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进一步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全面抓好“精扶贷”工程实施工作,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在今年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民建省委提交了《关于抓好“精扶贷”工程实施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在该提案中,民建省委建议——
发挥“精扶贷”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本报记者 蒋兴华
一项惠及全省广大贫困群众的工程
记者了解到,“精扶贷”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着力解决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贷款贵、还款难问题,探索建立的“精扶贷533”利益联结机制。作为一项惠及全省广大贫困群众的惠民工程,民建省委通过深入村、组、农户和入股企业,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精扶贷”工程资金的发放、投向、使用去向、贫困户收益、财政贴息、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该工程自2016年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民建省委通过深入我省多地调研,认为“精扶贷”工程实施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宣传不透彻,群众顾虑多。由于部分干部对“精扶贷”政策精神本身就没有吃透,在宣传方式上只是开开会、读读文件,在宣传态度上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这样导致部分贫困户对“精扶贷”工程精神知晓不够,理解不透,顾虑多。一是入股顾虑,生怕入股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亏损后,入股资金打水漂,成为自己的债务,不愿贷。二是发展顾虑,贫困户自贷发展产业怕发展失败,不敢贷。三是部门和基层顾虑,担忧三年后贫困户还款能力,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基本都倾向引导贫困户入股企业,导致部分贫困户想贷不能贷。
其次,偏重县级实体经济组织多,支持乡镇实体经济组织少。在“精扶贷”工程实施过程中,偏重于县级实体经济组织发展多,支持乡镇实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少,而县级实体经济组织在带动贫困户就业远比乡镇实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要少,乡镇实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又面临资金紧缺不能大规模发展。
第三,“输血”功能多,“造血”功能少。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实施精准扶贫“精扶贷”工程精神规定,贷款期限3年,贫困户在3年内入股企业能享受按月分红,3年以后不再有分红和其他收入。而从目前一些县“精扶贷”资金发放看,69.1% 贫困户入股企业和专业合作社,30.9%贫困户用于自身发展,仍然是“输血”功能多,“造血”功能少。大部分贫困户是入股实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靠短期分红增加收入,而不能实现自身长远发展,因此总体上形成输血就脱贫,断血就返贫,难形成造血永脱贫。
第四,准入条件低,资金风险大。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很难达到准入条件的要求,特别是个别企业存在经营不善,发展潜力差,没有把资金用于贷款实际用途,而是用作其它,甚至是还高贷。准入条件的降低,无形中增加了“精扶贷”工程贷款资金的风险。
第五,操作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目前“精扶贷”工程实体经济组织贷款的操作程序实际是乡镇(街道)或经开区推荐,县扶贫办收集资料,合作银行建议金额,担保公司审查资料,提交领导小组审批。实际操作程序没有严格按照县里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缺乏详实调查、审查和评估意见,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不明,职责不清,在发放资金时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出现风险。
第六,跟踪监管不够,信息缺乏。一是对入股企业跟踪不够,有关责任部门由于人手少,对资金的用途、企业的运行状况和企业的发展效益等等方面跟踪监管不够,信息缺乏,就算发放的资金出现风险,也难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二是对贫困户自贷发展跟踪不够。贫困户资金贷出后,不管发展效益怎么样,几乎没有跟踪管理,就算是贫困户死亡,也不知晓,仍然在贴息或分红。
第七,识别不精准,系统信息有误。在贫困户建档立卡中,由于识别不精准、贫困户的动态调整和相关部门信息沟通缺乏,导致系统贫困户信息有误。
抓好“精扶贷”工程实施助推脱贫攻坚
针对我省在实施“精扶贷”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民建省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解决群众顾虑。“精扶贷”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宣传工作到不到位,透不透彻,是贫困户理解不理解和接不接受的关键。要加大对“精扶贷”工程是新型扶贫模式的政策宣传力度,从而提高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贫困户、实体经济组织对“精扶贷”工程的正确认识,彻底解决贫困户的入股顾虑、发展顾虑,基层干部和部门对资金风险顾虑,从而自觉实施好“精扶贷”工程,充分发挥“精扶贷”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
——优先当地实体经济组织,扶持乡镇实体企业。乡镇(街道)实体经济组织是解决贫困户就业的最好方式,是贫困户增加收入的较好来源,具有方便性和长期性。在投放入股县内实体企业“精扶贷”工程资金时,要优先考虑乡镇(街道)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加大对当地实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能人的扶持力度,既解决当地实体企业发展在资金方面的困难,又实现了当地企业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目的。
——增强造血功能,偏重扶持自身发展。实施“精扶贷”工程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换穷业”,是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其目的是解决贫困户脱贫后有长期的收入来源。在落实“精扶贷”工程资金投放时,要围绕扶持贫困户的自身产业发展为重点,有效解决贫困户长期稳定收入来源。对自身发展有能力的贫困户,坚持引导其自身发展产业。对自身发展有潜力的贫困户,应该通过培训、干部帮扶指导等措施偏重帮助自身发展,达到增强造血功能。保证贫困农户三年后“精扶贷”工程资金归还仍有自身产业的稳定收入来源,避免入股分红就脱贫,不分红又重新返贫。
——严格准入条件,降低资金风险。“精扶贷”工程的资金是银行的贷款,资金出现风险,不管是入股还是自贷,贷款责任仍然是贫困户,风险仍然在政府。为了防范于未然,确保资金的安全,要强化资金的风险防范,严格实体经济组织的准入条件。一是加强入股实体企业的摸底调查,确保“精扶贷”工程实施的资金真正发放到有发展潜力、负责任、能带动群众致富的企业。二是要完善入股实体企业的审批程序,防止个别单位、个别人说了算,导致资金风险。三是加强资金风险防范,健全入股实体企业抵押手续,完善抵押物产权证明,力争把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四是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摊机制,按照4321模式进行风险分摊,形成共同承担风险、化解风险机制。
——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信息互通。加强“精扶贷”工程发放资金的监管是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贫困户入股有红分的有效措施,信息互通是准确把握资金的运行状况的必要手段。一是加强对入股实体企业贷款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二是要加强对入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效益跟踪,三是加强对入股贫困户自贷资金跟踪管理,对发展较差或亏损的贫困户,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要及时帮助指导;对已经发放“精扶贷”工程资金死亡的贫困户,相关部门要及时在贫困系统中删除,及时停止贴息或分红,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收回资金。四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县扶贫办、金融办、信用社、惠民担保公司和乡镇(街道)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真正做到资源共享。
——加大精准识别力度,确保系统准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力度,确保贫困户信息准确,系统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在推进“精扶贷”工程资金发放时出现失误。二是要在贷款时做到每一户贫困户都要出示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由在办的银行窗口柜员审核,要求贫困户出示本人身份证,如与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上的身份证不吻合,但确实为贫困户,经乡镇扶贫站出证明后,方可享受“精扶贷”工程资金。三是对不再享受贴息或分红的91户群众,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认真化解抵触情绪,确保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