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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7-08-31

我省出台相关方案在六区市县试点基层政务公开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有6个县(区、市)作为试点单位,在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10个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据悉,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方案明确,自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我省以贵阳市南明区,遵义市播州区、凤冈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黔西南自治州兴义市、贞丰县为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扶贫开发、征地拆迁等10个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省对试点任务和进度安排进行了分解,将具体工作划分为试点启动、标准规范编制、中期评估及清单汇总、经验交流、总结验收等五个阶段,对22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同时,我省要求试点单位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要求试点单位所在市(州)政府建立激励机制,把试点推进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将建立试点工作督查调度机制,将试点推进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体系,委托专门机构对试点工作落实及成效开展独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