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政协:实施有效民主监督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王明军
近年来,石阡县政协不断探索履行民主监督新形式,努力拓宽民主监督新渠道,营造了政协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
完善民主监督内容。一是县委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内涵、外延、对象、范围、基本原则,明确如何更好地发挥界别、专委会和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如何通过调查、视察、考察、民主评议等形式实施民主监督,如何运用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如何通过协商会、通报会等形式扩大委员知情权,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如何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纪检监督结合等。将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选派政协委员参加全县各种民意调查、测评等。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石阡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方案》,将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把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列入政协民主监督主要内容。近期,对重点项目建设、提案办理情况、易地扶贫搬迁与脱贫攻坚、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龙川河保护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有效促进相关部门作风转变。
增强民主监督实效。一是把县政协的各种会议作为民主监督的主要渠道。通过县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围绕经济发展、扶贫攻坚、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等,听取委员及各界人士的不同意见、建议和批评,使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切合实际。二是坚持在调研视察活动中进行民主监督。选择群众反映强烈、党政领导关注、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县督查局将委员在调研视察中所提建议作为督办内容,督促部门办理落实,监督部门的工作推动。近年来,围绕旅游产业发展、高速公路建设、龙川河污染治理与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茶产业发展、“两违”拆迁、精准脱贫等重要工作开展调研视察56次,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具前瞻、可操作的意见建议200多条,达到了解情况准确真实,分析问题入木三分,提出建议切实可行的效果。三是坚持通过办理提案进行民主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提案,实行全覆盖协商办理,对不符要求的明确重新办,对办理出现反弹的进行“回头看”,办理不及时的在政府网站进行通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双倍扣分,增强了办理监督实效。近年来,向省、市政协全会提交《关于修建江口至瓮安连接贵阳高速公路的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大龙经石阡至湄潭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关于重庆涪陵至柳州专线铁路途径石阡的建议》等提案以后,及时呼吁提案办理。促成了佛顶山大道人行天桥建设、县城西外环公路建设、河西二排街建设、打石坡公墓山绿化及步道建设、城北小区至老街通道建设等事关民生大事的解决。特别是思剑高速与江瓮高速的建设立项过程,更是不厌其烦地向县委、县政府呼吁加大上跑力度,展示了“砸锅卖铁”也要支持石阡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勇气,最终促成思剑高速与江瓮高速的相继建成通车,彻底改变了石阡的区位,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华丽转身。四是利用社情民意、民主评议实施监督。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社情民意书面报告,县政协通过明确专人做好政府部门对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办理情况全程监督,使反映的问题得到全面解决;还要求委员如实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身边发现的各种损党、损民及腐败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后,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实现了真正的民主监督。同时,通过民主评议对部门实施有效监督,在县政协委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增加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为民主评议成员单位,对民主评议中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的,建议进行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发现违纪的,进行组织处理。通过近年来对县水务局、环保局、交警大队、扶贫办等单位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有力推进了政风行风的转变。
形成民主监督合力。一是明确监督员,开展联合监督。县政协向县纪委推荐20-3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政协委员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效能监督员和行评代表,使人民政协监督与纪律监督有机结合。县政协办、县纪委定期召集民主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情况汇报,促进了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律监督紧密配合。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了民生监督定期通报机制,每半年向县政协办通报一次民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乡镇开展延伸监督。县政协要求全县乡镇政协工作联络组将涉及民生的工程纳入监督内容,并随时与乡纪委就部门实施民生工程中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问责;各乡镇民生监督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邀请乡镇政协工作联络组主任或政协委员参与专项监督,发挥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有效扩大了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的点和面,确保全县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三是开展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组织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人社局等部门及部分政协委员,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干部思想作风监督”课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特别是对干部勤政廉政、机关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预警,及时提出了有质量、有针对性的建议对策。四是在专项检查评议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根据监督的共同目标任务,联合县人大、县纪委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还对涉及面较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绩效开展评议考核,推动部门开展工作。
实施对口联系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对口监督制度。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县直党政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县范围内发布。该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对口协商监督的制度,有效加强了县政协专委会与全县党政部门的联系,为推进县政协履行对口监督职能提供了依据。二是拓宽对口监督内容。县政协各专委会与有关部门单位对口联系监督主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改革方案等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除了列席会议、通报情况外,对口联系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前,都征询县政协相关专委会的意见建议或共同研讨论证。二是创新对口监督形式。对口联系部门组织涉及全县性的各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县政协专委会有关政协委员参加;县政协各专委会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对口联系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专委会提出的调查报告、社情民意、意见和建议等,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均认真研究,及时答复,认真反馈。
固化民主监督形式。县政协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出发,把民主监督贯穿融会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过程中,以创新监督机制为前提,以拓宽监督渠道为依托,以规范监督程序为核心,真监实督,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并把好的民主监督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工作常态。一是通过会议监督。每次政协全会、县常委会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听取政协领导、委员及各界人士的不同意见、建议和批评。二是调研视察活动监督。每次调研视察形成的建议,县政府就办理情况,都以书面和会议的形式给予答复。三是办理提案监督。对办理不及时、文来文往的,在政府网站进行通报,而且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对办理部门实行双倍扣分。四是社情民意、民主评议监督。对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全程监督,使反映的问题得到全面解决,还要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协,每年选定1-2个部门作为民主评议监督对象。五是与县纪委开展联合监督。明确政协委员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效能监督员和行评代表,定期召集民主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县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向县政协办通报一次民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乡镇政协工作联络组将涉及民生的工程纳入监督内容。六是对口联系监督。县政协专委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工作形成制度,对部门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工作的推进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