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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3期 本期1984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06-17

贵州:“三步走”推动政策性农险落地

  本报讯(记者 张 洁)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针对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险种的开展,以及组建省级农业保险共保体等事项提出要求,旨在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范围,探索农业保险扶贫新路子,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创业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和“共保经营”的主要方式。对于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对于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险种,通过省级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和争取中央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省级奖补资金不超过当地人民政府和农户实缴保费的50%。鼓励各地设立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扩大当地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和范围。

  《通知》鼓励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经办机构自主自愿组成共保体,承办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业务。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对共保体实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共保体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次年市场份额调整的依据。

  《通知》对目标任务做了“三步走”的阶段划分。2016年,力争全省水稻投保率超过60%、公益林投保率超过80%、能繁母猪等其他主要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投保率达到50%。2017年,力争水稻投保率超过70%、公益林投保率达到90%、能繁母猪等其他主要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投保率达到60%。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全省范围全覆盖,种植龙头企业、养殖大户、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达到“应保尽保”,个体农户达到“愿保尽保”。

  此外,《通知》还要求,明确保险责任,建立健全理赔机制。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坚持主动、合理、就近、简便和全天候服务的工作原则,制定有利于农业保险发展的理赔管理办法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