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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9期 本期19508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04-15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几点建议

□帅 文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两个大局。年初,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依法管理城市民族事务,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贵州作为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当前又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尤为重要。

  一、我省城市民族工作基本情况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有苗、布依、侗、彝、水、仡佬、土家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有125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以贵阳市为例,作为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快的省会城市,贵阳市在吸纳省内外各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2015年全市城镇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有2635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3652%。省内各市(州)和新疆、甘肃、四川等省(区)流入贵阳市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15万人。

  随着近年来我省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增加,对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学习和合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丰富城市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民族心理和风俗习惯的不同,地域、历史和文化的差异等原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加,活动范围的扩大,增加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复杂性,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安定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影响。一方面,作为西部欠发达欠开发地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仍然是当前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带领少数民族同胞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仍是当前的主要目标;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工作生活,民族工作又面临“入世”、“下海”、“上网”、“进城”等新挑战。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贵阳市科学谋划、积极探索、系统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贵阳市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探索

  贵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通过“四建四强”,有力促进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是建机制,强网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26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区、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管理网络,完善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教育激励、沟通联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民族工作机制,建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全市民族工作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形成领导重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

  二是建载体,强服务。以强化社区民族工作为重点,建立相互嵌入的社区环境。依托社区综合资源,探索设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站或便民服务窗口,并以此为主阵地,争取和依托辖区有关单位、企业等,建立了包括文化、娱乐、医疗、生活等项目的社区服务点,为社区少数民族提供优惠、便利的法律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因地制宜,广泛推行“八个一”工作方式(各社区明确一个民族工作分管领导或联络员;成立一个社区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一套社区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档案;开辟一处社区民族工作宣传阵地、赠阅民族工作报刊;组建一个社区少数民族联谊小组;开展一次社区民族团结活动;重点帮扶一户社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报道一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使社区成员抓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桥头堡和主阵地。及时妥善处理民族矛盾纠纷,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示范,强宣传。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连续9年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命名创建示范社区,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纵深发展。云岩区贵乌社区、南明区河滨社区、观山湖区碧海社区、白云区铝兴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广泛赞誉。

  四是建试点,强创新。作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贵阳市积极探索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成立“贵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新疆籍人员工作服务站)”,新增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维语翻译1名,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外,贵阳市还认真做好清真饮食网点及相关民生项目建设工作,极大方便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了民族团结。

  贵阳市城市民族工作的积极实践,丰富了城市文化内涵,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贵阳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注入强大正能量。

  三、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协调民族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常驻少数民族人口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逐年增多的大背景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强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城市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努力帮助城市少数民族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城市生活,努力把城市民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和法制建设。一是加大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各级党校、高校和中小学校,加强对党政领导、基层干部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并把民族政策法规纳入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进他们对党的民族政策的了解,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自觉把维护民族团结融入自己的思想行动。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三是利用新媒体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宣传,扩大宣传效应,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一是依托社区做好民族工作信息收集报送、落实扶贫帮困等工作。社区是人们安居乐业的重要场所和实现社会整合的基础单元,少数民族人员进入城市后,要了解他们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只有靠社区工作才能落到实处。二是要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与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族工作信息网络,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活动为载体,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使民族团结进步真正进入社区、进入家庭,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构建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

  (四)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一是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技能培训,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就业指导、技术培训、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方面与本地居民实现同城化待遇。二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以物质性救助为基础,以服务性救助、发展式救助为重要内容,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群体纳入当地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范围,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三是完善少数民族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协同管理机制,畅通与流出地的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共管。

  (五)努力维护城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城市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全面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矛盾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化解,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切实维护团结稳定。

  (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大对民族工作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理论素养,提升业务能力。适时组织召开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等,学习借鉴和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贵阳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