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41期 本期18528版 当前B1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10-20

贵州放宽文化相关产业微企创设门槛

带动1人就业获补助9000元

  本报讯(郑 霁)为推动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贵州省微企办、省文化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微型企业的通知》。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创意设计等文化及相关产业微型企业创设扶持门槛,将从事重点扶持行业微型企业的实际货币限额,由10万元放宽为不低于3万元。

  据了解,此次《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行业包括文化创作与表演服务、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等七大行业。不仅在实际货币限额上有所放宽,还放宽了带动就业人数条件,从原来的5人放宽为不少于2人;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微型企业实际带动就业人数,按照每带动1人就业补助9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按照每2万元实际货币投资额带动1名就业人员进行确定;带动就业人数超过5人的,超过人数不再给予补助。

  此外,新政还放宽了经营场所面积要求,对进入当地统筹建立的文化创意园的微型企业,由创业所在县(市、区、特区)文化行政部门向同级微企办组织推荐,经营场所面积可不作要求。经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核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