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22期 本期18508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10-15

浪塘村的美丽转身

——西秀区浪塘村“六五”普法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顾 怡

  浪塘村位于美丽的邢江河畔,是贵州省和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点,走进寨子,那“小园香径独徘徊”之感油然而生,令人神清气爽。但是在2009年前,这里的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低下,大多数村民不知法、不守法,村寨各类矛盾纠纷频发。村组织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商议制定了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计划,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重新理清浪塘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近年来,浪塘村村民思想发生了转变,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全村和谐稳定与美丽乡村创建成果初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外来游客的大量涌入,村民就业率大大提高,人均收入逐渐增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大提高。2014年,浪塘村更是获得了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殊荣。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规划保障实施

  “六五”普法启动以后,西秀区及时调整充实村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村主任担任副组长,村委委员、治安员、老党员为成员的组织体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计划部署、做到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职,细化职能,明确分工。由专人负责普法工作资料、图片收集,信息上报等各项普法宣传工作。

  根据区级“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制定浪塘村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保浪塘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有安排,年内有实施,年终有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与镇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根据确定的目标逐条落实,撰写了各类法治宣传信息简报及年终总结,完成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法治宣传、具体落实普法合格人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村,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浪塘村采取多样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浪塘村村委成员及治安员,在农闲时节,到村里各家各户向村民发放法律援助、综治宣传、计生等法治宣传资料,让村民不出户就能接受法治思想教育。近年来,浪塘村以禁毒宣传月、综合治理月等为契机,在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及镇政府、派出所的指导帮助下,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1次,向村民发放有关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引导村(居)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寻求处理涉法问题的途径。

  扎实开展培育普法合格人工作,力争实观浪塘村普法合格人全覆盖,2014年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加强培育“普法合格人”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并举办各种形式的普法合格人培训5次,使浪塘村广大村民进一步知法、守法。2014年10月,西秀区培育农村“普法合格人”暨人民调解现场会在浪塘村召开。截止目前为止,浪塘村已培育“普法合格人”75 3人,市依法治区力、对浪塘村普法合格人已授予普法合格证75 3本。

  打造美丽乡村,强化法治护航

  浪塘村自2013年5月启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安顺市委“一建四改治八乱,五有四化三提高”总要求和西秀区委部署,奋发作为、实干创新,以“六抓、六提升”为主要举措,全面推进村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的同时,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融入其中。形成了“支部领队、干群同行、法治领航、建美家园”的生动局面,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并专门组建成立了浪塘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突出“敢想敢做、担当实干,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特质,选派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抽调配备相应精干队伍人员,具体负责抓好上级精神和镇级关于示范村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坚持把发动群众作为示范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广泛、深入、持续地宣传动员,促使群众做示范创建的“明白人”、遵章守纪的“参与者”。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里重大事务由村民决策。各村委会制定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工作由村民民主管理。大部分村委会建立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监督。同时,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项目的推进,先后修建了以传统文化、法治文化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道德文化广场及法治文化廊等宣传设施。2014年区政府组织在浪塘村召开西秀区依法治区工作暨“法治西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着力推广浪塘村在开展依法治村和创建平安、法治、美丽浪塘村好经验和做法。

  夯实民主法治建设,稳控矛盾纠纷

  在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上,浪塘村始终把夯实群众法治意识作为村委工作重点,全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牢。为巩固浪塘村社会和谐稳定成果: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和其他村居一样,及时组建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村主任、治安员及讲奉献、懂法律的群众组成村调解委员会。在镇司法所、综治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强化村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能力的培训,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了“大事小事不出村”。近两年,浪塘村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9件,成功化解49件,调解率1 00%,调解成功率也达到1 00%。2009年“6·21”事件过后,再没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不当的群体性上访、械斗、民转刑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