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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5-10-13

民资“鲶鱼”激活金融“春水”

业界寄望民营银行发展壮大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李延霞

  引入竞争、打破垄断,一直是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步伐明显加快,渠道增多、机构增加、比例增长。随着民营银行不断发展壮大,民资“鲶鱼”能否真正激活金融“一池春水”,满足业界对银行更好服务百姓和实体经济的真切期待?

  民资进入银行业步伐加快

  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就开始有序推动民资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十二五”期间,随着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民资进入银行业的步伐明显加快。

  银监会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100余家中小商业银行的民资占比超过50%,其中部分为100%民资;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民资占比超过90%,村镇银行的民资占比超过72%。民资进入银行业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据了解,目前民资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由民营企业自主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国已试点设立5家民营银行、5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二是由民资与主发起银行共同设立村镇银行,全国1200多家村镇银行中已有93%引进民资;三是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民资参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占比达85%、参股城市商业银行占比达56%;四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在20家境内外上市银行中,境内外民资持有股份价值约占上市银行总市值的25%。

  “可以说,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机构类型已全部开放,广大民间资本可根据自己的投资意愿、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自主选择。”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民资进入银行业可发挥其来自民间、贴近民众的天然特点,有效填补银行服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我国银行体系、促进银行市场竞争,增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民营银行开启破冰之旅

  民营银行试点启动是民资进入银行业改革进程中的亮点。我国民营银行早在1996年就有第一家亮相,但此后鲜有新进展,银行业的国有资本长期处于主导地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2014年3月,银监会正式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目前,全国首批5家民营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已全部开业。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结构调整转型,需融入更多创新创业因素,发展民营银行可利用其来自民间、熟悉民企、贴近民众的特点,弥补传统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方面的不足。

  今年6月银监会出台《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民资进入银行业的基本原则、准入条件、许可程序、监管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我国民营银行将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

  期待民资发挥“鲶鱼效应”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以大中型银行为主,大银行的特性使其天然地愿意服务大客户,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要求;长期形成的垄断地位,也造成了其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对公众的服务意识不强。

  业界一直对民营银行寄予厚望,希望借助改革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预计‘十三五’期间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规模和速度都会有较大提升,力量也会逐步发展壮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然而,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民营银行要很好地生存并不容易。受益于金融改革的政策环境,民营银行得以诞生。但随之而来的利率市场化,也是其面临的严峻挑战;加上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银行业“躺着挣钱”的时代已一去不返。

  “在保障存款人利益、股东盈利、合规经营等多方压力下,民营银行能否坚持自身定位,不走传统银行的老路,有待时间检验。”一位民营银行行长说。

  郭田勇表示,希望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国内能有数量更多、经营模式更加差异化的民营银行,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