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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1期 本期1807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07-23

  近年来,我省农村社区建设在开展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调解社区民间纠纷、倡导社区互助精神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林浩通过提案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只有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才能为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林浩委员建议——

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社区建设

□本报记者 曾 丹

  夯实农村文明建设成果

  “农村社区建设是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 记者在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农村大力进行社区建设,在广大农村建立社区组织,积极开展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调解社区民间纠纷,倡导社区互助精神,打造了管理民主、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农村景象。

  “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全覆盖,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与服务 。”省民政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湄潭县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整合各类资源和项目资金,新修通组、通户路,依托小康寨、小康讯、小康电、小康房等六项行动,开展乡村基础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实现了亮化、绿化、美化、净化,彻底改善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各社区还配套设立了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公共卫生、群团组织、服务窗口、文化娱乐等机构,便民服务大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公示值班电话、领导电话、监督电话,随时随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与服务。

  “几年前,我家办理建房手续,花了半年时间。而今年同样办理建房手续,只需把相关资料交到村社区服务站,剩下的事村干部全部帮办好。”白云区麦架镇果园村村民金建华告提到村社区服务站就竖起拇指,夸奖成立社区服务站就是好,大大方便了村民办事。他告诉记者,自从社区服务站成立后,无论大小事,诸如办理建房、低保、合作医疗、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等,他们再也不用一趟一趟往区、乡(镇)跑了,只需把资料交到社区服务站,村干部就会帮忙办理得妥妥当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白云区从2007年开始,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要求,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工作。目前,该区56个行政村按照“一村一社区”的比例建立了农村社区,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其中有11个社区评定为示范型社区,17个为标准型社区,28个为简朴型社区。该区围绕“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致富、丰富村民生活”的农村社区建设三大要务,以便民、助民、利民、安民、富民为出发点,以构建“服务型社区、持续性社区、富裕型社区、优美型社区、平安型社区”等“五型社区”为抓手,通过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努力做到“三清四改六通五化”:清垃圾、污泥、路障;改旧房、厨房、厕所、猪圈;通水、电、路、电视、通讯、网络;村容村貌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

  “全面建设农村社区,为多彩贵州谱写新篇章。”记者从息烽县民政局了解到,2015年以来,息烽县强化措施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小康寨建设,全县实施美丽乡村小康寨一事一议项目四类514个,奖补资金10640万元。其中,省级重点示范县项目262个4200万元,2015年普惠制奖补项目59个1400万元、省级重点示范县项目150个4200万元。截至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462万元;开工建设项目136个;完工项目32个;完成通组道路硬化62.34公里,人行步道19.1公里,完成公共厕所及其它便民服务设施9个,文体活动场所1个。

  “创新思维打造农村社区,让村民享受文明新生活。” 记者在省民政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贵州省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贵州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等政策措施。各地对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都制定了相应的推进规划,并正在扎实推进,逐步取得成效。

  基层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今年初,金沙县下发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除涉及城镇、旅游区、工(农)业园区规划外的31个村(社区)外,按示范型、小康型、普及型开展210个村(社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其中普及型39个,小康型74个,示范型97个,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达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目标。 为确保务实高效,该县还出台了相关措施,采取财政投入一点、项目整合一点、企业捐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扶持一点、群众筹措一点“六个一点”方式,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还分别由35个县级领导和63个县直单位结帮扶了2015年的24个示范型创建点,县直37个部门对27个小康型和10个普及型创建点开展了结对帮扶。目前,全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深入进行中。

  “丹寨县农村社区‘加减乘除法’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记者在黔东南州民政局了解到,丹寨县农村社区在服务群众上做“加法”,在解决群众困难上做“减法”,在提升服务效能上做“乘法”,在加强作风建设做“除法”,着力构建群众满意社区。

  “农村社区建设让村民得到真正实惠,带来精神物质文明双丰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全面丰富社区农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精神生活,正安县大坎微笑小屋根据社区各类阅读爱好者的综合需求,利用微笑小屋这一平台,针对性地设立爱心书柜。每天前来小屋借阅书籍的社区居民络绎不绝,并日渐成为社区居民们的精神“粮食”。 截止目前,微笑小屋爱心书柜目前拥有“法律篇”、“计生篇”、“消防篇”、“养生篇”、“科普篇”、“农村种养殖篇”、“农闲娱乐篇”、“和谐新农村篇”和“乡村文化篇”等图书400余册。

  “在新的形势下,我省探索和谐社区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而农村社区建设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1年,我省印发《贵州省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其间规定,推行以“一村一社区”为主导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同一县(市、区、特区)域内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应基本一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既能满足农村社区管理服务的新要求,又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有机衔接,做到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明确,设置模式、空间布局、功能定位、投入方式和服务设施合理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步骤切实可行;坚持便于服务管理、尊重群众意愿和最大限度集约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兼顾农村地域特点、历史沿革、农民生活习惯和少数民族生活习俗等因素,综合考虑撤乡建镇、迁村并点、集中居住区建设和农业区域化发展等情况,科学设置社区空间布局,完善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范围。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圆点,服务半径一般为2—3公里,农民群众步行到社区服务中心一般不超过40分钟。

  合力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和人居的基本平台,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林浩通过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贵州省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只有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才能为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出更大贡献。他通过提案指出,我省在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重视不够。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还不能充分认识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等、靠、要”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乡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找不到切入点,抓不住重点。一些部门还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二是规划不到位。目前绝大多数村寨一级规划尚是空白,即使有,质量也不高,没有我省传统村落的特点。还存在规划与建设“两张皮”,规划的作用没有体现。三是资金缺口大。财政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难以弥补社区建设资金缺口。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仍未完全建立,农民自筹资金能力不高。很多村寨基础设施缺乏必要的管护资金,无人管护。四是农民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许多乡镇过于注重经济发展,忽视公共服务。乡镇对村委会的具体事务直接干预的情况还很普遍,村“两委”存在行政化、官僚化的倾向。群众缺乏自我管理平台。五是农村社区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重。在不少地方,农村成为了工业企业和城市的“藏污纳垢”之所。农村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不够,“乡愁”变新愁现象比较突出。

  “农村是生态贵州、美好贵州的主要载体,农村社区建设关系到我省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在提案里,林浩委员提出了以下建议:

  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把握这一系列有利条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各区、县、市“增比进位”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力争用5到6年时间,建成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一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二要以人为本,确保群众安全。三要突出产业布局规划,保证规划既具有前瞻性,又留有余地;整合资源、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决策;加强农村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和文化传统保护,打造美丽乡村。

  前不久,省民政厅在对省政协委员林浩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贵州省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进行答复时称,下一步,民政厅将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力度,深入研究基层群众自治和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及时出台我省实施方案,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二)围绕“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指标体系,指导各地广泛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达标活动,及时对各地“农村社区建设完善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定考评和进度考评,适时展开复评,推动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三)有针对性地抓好《贵州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工作,确保社区建设十二五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调研,及时启动社区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四)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支持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以及以奖代补项目的落实及资金监管。(五)积极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创新,通过优化行政层级和管理职能,社区减负增效等举措,改进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对社区自治组织工作的指导。(六)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基层群众自治和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和指导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