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对“舌尖上的安全”有信心
——访全国人大代表、民革省委副主委鲍家科
□郭静秋
“毒奶粉、毒胶囊、地沟油,很多人都说对中国一些食品防不胜防,继大家到海外抢购奶粉,又有人抢购大米,食品安全法也在修订中,什么时候才能让老百姓对餐桌上的食品真正放心?”3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现场,大会发言人傅莹回应了记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再一次传递了政府的决心,要牢牢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全国人大代表、民革省委副主委、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主任鲍家科和食品药品打了一辈子的交道,他深知,要守住“舌尖上的安全”,这是一条漫长的路,也是一条必须要坚定走下去的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作为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的一把手,鲍家科直接主管药品、医疗器械的有关技术审评。近年来也从事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等相关业务工作及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工作。自201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鲍家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每年都把关注点聚焦在食品与药品安全的问题上向大会提交建议和议案。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针对食品安全法的首次修订。与现行食品安全法相比,修订草案新增了55条规定,而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和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成为笔墨最为浓重的部分。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鲍家科作为列席代表提出了建议: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建设。“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从几个方面入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将对遏制食品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积极作用。”鲍家科说。
草案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应只以食品价款作为赔偿基数。”鲍家科说,虽然这样规定计算简单易于操作,但能否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应有的效应是值得商榷的。一袋牛奶、一袋馒头、一根火腿肠,价格不高,但是消费者食用后,特别是特定人群吃了以后,付出的健康代价可能是很大的。如果以价款为赔偿基数的话,惩罚性赔偿达不到惩罚性的立法目的。至少还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加大惩罚力度:一是违法者的违法利润值,即到底获得了多大利润。二是要以食品安全对消费者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计算基础,采用一种综合性标准确定赔偿数额,可以制定一个惩罚性的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将来在法官判定案件时,可以考察经营者的主观故意或者是过失程度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加重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到底吃什么才安全”?鲍家科坦言:一是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了部门分段监管的模式,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职能衔接上存在漏洞,容易出现相互推诿和监管空白地带。二是企业的违法成本低,对违法企业的处罚不能起到震慑作用。三是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机会少,没有起到社会共管的作用。四是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检测技术手段落后。
鲍家科认为,随着国务院和各地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管部门已明确了,但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离不开技术支撑,针对我国目前在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种种问题,鲍家科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尽快完善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建议对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统一规划,打破部门、行业和区域界限,成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形成统一、权威、强势的食品安全检验网络;建议国家加大食品安全科研投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与检验方法的制订、标准的统一与提升工作;建议国家应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研究机构或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委员会,动态监测和分析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食品的各种成分及其安全性,为科学制订及不断更新食品安全标准提供可靠依据;建议尽快出台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配套的实施条例,为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建议引导和扶持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保证最大限度地引入第三方检验机构公开、公平地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等。
“我作为来自贵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战线上的一位人大代表,就要把完善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心声带向全国‘两会’,为食品安全鼓与呼。”鲍家科认为,“舌尖上的安全”一再失守,失的不仅是部分民众的健康和生命,还有可能失掉民众的信任,失掉政府的公信力,最终失掉人心。所以,作为监管部门要履职到位,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一定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牢牢守住“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