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一届贵州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5年1月25日)
孔令中
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协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践行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按照人民政协章程认真履职,紧紧围绕我省“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的实施,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一年来,共收到提案734件,经审查立案723件,其中委员提案568件,党派、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提案155件;涉及经济建设方面284件,占39.28%;政治建设方面39件,占5.39%;文化建设方面52件,占7.19%;社会建设方面279件,占38.60%;生态文明建设方面69件,占9.54%;遴选推荐各类重点提案56份。截止2014年12月,所有提案已全部办复。
总体看,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集中反映了全省各族各界群众对进一步推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实现跨越,对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对进一步建设更加美好贵州的迫切愿望。很多意见、建议得到党委、政府重视采纳并吸收到相关政策、措施中,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实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特点有: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聚焦聚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对进一步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建言。《关于恢复贵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建议》,得到省委高度重视,列入省委办公厅全程了解督办;省委政法委等单位及时启动并推进我省依法治省领导机构的成立工作,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群众性普法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关于加强我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政策与法规制度建设的建议》,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对所提建议完全支持和赞同,并针对扶贫生态移民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确定在立法调研中以提案建议为重点进行研究论证,并落实到有关立法工作措施中。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建言献策,积极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后发赶超。结合我省改革开放的良好势头,对加速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外向经济和扩大招商引资等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得到充分吸收采纳。《关于加快贵州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议》,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领衔督办;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认真研究采纳提案建议,着力从加强科技创新支持、改进金融服务模式、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和强化龙头企业引领等方面采取得力措施,加速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关于全面推进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建议》,省商务厅等单位坚持把贵阳综保区作为贵州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来打造,结合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加快创新发展的意见》,在外汇、金融、财税、土地、规划、人才、项目(招商)及简政放权等政策制度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综保区的快速发展。《关于召开“黔商发展大会”的建议》,列入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省工商联等单位密切协同配合,广泛争取支持,精心组织筹备,于去年10月在贵阳成功举办了贵商发展大会,凝聚全国贵商的力量助推贵州经济的发展。
围绕守住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建言献策,积极助推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注重用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在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倡导资源节约和打造生态品牌等方面建言献策。《关于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建议》,承办单位认为,提案建言内容对于大力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相关建议将吸收采纳到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中,落实到具体的推进措施上。《关于更改贵阳市南垭路(1.5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线路设计的紧急提案》,从保护市区珍贵生态资源的角度提出变更1.5环路线设计的建议,引起贵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秉持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和谐发展的理念,经多次组织现场踏勘和专家论证,形成了全隧道方式通过顺海林区及省植物园等地段的建设方案。
围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建言献策,致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着力在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改革发展红利有序释放,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等方面提出前瞻性、可操作性建议。《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提出的四条具体意见,得到承办单位的积极采纳,并体现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及《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关于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作用的建议》及《关于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去为百姓服务的建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积极加强办理工作的研究磋商,充分挖掘资源,着力在制定支持政策、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和完善补助办法等方面积极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为发挥离退休人才队伍作用为基层群众开展教育、医疗服务作出了积极探索。
围绕弘扬先进文化和促进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言献策,广泛传递社会正能量。着眼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在深入发掘传统文化时代内涵,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大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推动贵州多姿多彩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关于提升我省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几点建议》,相关建议得到积极采纳吸收。各地抓住我省积极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利时机,从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文化品牌培育、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合特色文化资源和提升城市人文精神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打造以“多彩贵州”为龙头的特色文化名片。《关于政府主导推动全民阅读的建议》,省委宣传部等单位积极拓展办理思路,认真制定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方案,把政府主导推动全民阅读与书博会的举办和组织群众参与全国书香之家评选等活动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二
一年来,省政协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自觉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紧密围绕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言参政、发挥作用。提案的数量大幅上升,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各方面对提案工作更加重视,注重创新提案工作方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得到加强,提案办理全程协商成为提办双方的共同遵循,提案办理与改进推动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更加明显。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多方关注。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历来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同志坚持领衔督办提案;其他省领导同志也多次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主动参与提案的审查立案和承办单位的确定工作,并及时组织提案交办,集中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指导。省政协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全局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给予重点关注;坚持把有关重要活动安排与提案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工作的有力开展。各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持。
(二)贯彻协商民主,凝聚工作合力。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贯彻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来对待,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一是以协商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和机构参与的工作会商制度,适时对提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措施,形成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合力。二是以协商增进共识。注重发挥政协组织协调联系作用和组织引导作用,主动为提办双方沟通联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推行提办双方案前协商形成提案,办中协商共同办理提案,进一步密切双方工作联系,加深相互理解,促进形成共识,营造多方协力推进提案办理的良好氛围。三是以协商促进落实。各承办单位坚持办前主动联系,掌握提案提出的初衷和目的;办中及时沟通,通报办理情况;办后及时征询,了解提案者是否满意,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的建议。特别是针对办理难度大、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提案,承办单位主动邀请提案者共同研究办理措施,推动提案办理得到更好落实。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坚持多层面多形式加大提案督办力度,促进提案办理取得实效。一是完善督办机制。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按职能开展经常性督办和专项督办,并通过设立主会办单位的办理方式,强化主办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责任,进一步充实了督办力量;建立承办单位内部督办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提案督办的多层全覆盖。二是丰富督办形式。坚持实行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省委办公厅全程了解督办和省政协提案委商有关部门共同督办等四种重点提案督办形式;继续推行多个部门联合督办、会议协商督办、视察调研督办及通过重要提案摘报督办等多种形式,取得很好的督办效果。积极创新提案督办形式,选择建言价值较高的提案由省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开展了10次“月协商”活动,影响大、效果好;结合提案办理开展了“万亩大坝保护情况”、“贵阳市红色文化旧址保护情况”等常委视察和主席会议视察,进一步丰富了提案督办形式。三是注重督办效果。坚持实行提案办理跟踪回访制度,针对承办单位承诺解决但尚未落实的提案进行跟踪回访,采取上门走访和邀请提办双方现场调研、现场协商等方式开展跟踪督办,有力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四)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运行。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两个意见,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上取得新成果。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依据全国政协新颁发的重点提案工作规定,及时组织修订并出台了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遴选推荐与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重点提案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根据近年来提案办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二是规范提案类别划分。将已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14类提案类别划分办法,规范调整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五大类,使提案类别划分更为科学合理、更加贴近时代。三是加强机制创新研究。对提案工作有关内容与环节的调整、工作方法的改进与创新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等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探索,努力找准提升工作水平的着力点;同时,针对提案办理不同方式的沟通答复、提案工作评比表彰的遴选推荐,以及多方协商办理提案等制度机制进行认真地研究改进,进一步提升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五)发挥桥梁作用,密切群众联系。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委员和各承办单位注重将撰写和办理提案与践行群众路线相结合,通过深入一线考察调研、走访座谈等,努力把撰写形成提案和办理落实提案的过程转化成为听取群众呼声、吸纳群众智慧、转变工作作风和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进一步密切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
(六)适时进行表彰,激励履职热情。按照省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安排,从2014年8月至12月,开展了省政协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经过广泛的民主推荐和严格的审查把关,评选出优秀委员提案、优秀团体提案80件,先进承办单位40个,将在本次全会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励广大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提案建言献策的政治热情。
(七)广泛交流宣传,推动共同进步。主动争取、自觉接受全国政协的指导;进一步密切与全省各地政协的交流与联系,通过参加市(州)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邀请市(州)政协共同开展视察调研和帮助基层政协开展提案工作培训等活动,促进全省提案工作取得共同进步。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宣传提案工作的重要活动及取得的新成果;以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为契机,在贵州日报宣传介绍我省贯彻协商民主推动提案工作取得新发展的经验做法,在《贵州政协报》开辟了提案综述专栏,进一步扩大了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
过去一年,提案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发展。同时,面对新常态、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也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如少数提案质量仍不够高,所提建议针对性、可行性不够强;少数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识仍不够到位,组织领导不够得力;少数承办人员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与委员沟通协商“蜻蜓点水”,对委员反馈意见不够重视;提案办理重答复轻办理现象依然存在,通过办理提案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情况参差不齐、差距较大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做好2015年的提案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于认识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实现新发展,着力在反映发展实情、集中群众智慧、提升建言水平和助推全面小康建设上见成效,切实发挥好政协提案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使命中的重要作用。
(一)进一步弘扬时代主旋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自觉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重大部署,主动认识新常态、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新常态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研究、探索和宣传,切实通过提案的建言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努力为我省实现后发赶超、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深化协商民主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对贯彻协商民主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作为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遵循和基本要求来执行,进一步规范和丰富相关工作程序、内容和形式,特别是进一步推行提办双方全程协商办理提案的做法,凝聚多方力量共同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努力开创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局面。
(三)进一步提高提案形成质量。改进提案形成方式,倡导提案者从自身熟悉领域着手,围绕涉及发展的大事、要事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选定建言内容,切实提高提案价值;鼓励提案形成之前与相关承办部门进行案前协商,了解建言领域发展动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为有针对性提出建设性意见下足案前功夫。严格提案审查立案,确保提案质量,切实为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创新提案工作方法。坚持以创新为推动,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提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手段上找到进一步提升工作整体水平的突破口。逐步探索试行提案工作公开机制,让更多群众了解、关注政协提案工作;积极推动全省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指导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协建好提案工作信息系统应用平台;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提案办理方法,努力推动提案办理“三结合”的实现,即坚持把办理政协提案同改进、推动承办单位业务工作,同紧密联系广大群众、造福民生,同解决发展难题、增强发展活力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挥好政协提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继续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两个意见及《贵州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提升提案工作依规依章运行的规范化水平。配合省政府抓好即将颁布的两个意见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加强工作研究,做好经验总结,不断把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做法提炼升华成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加强提案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和合作共事能力,为推动提案工作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奠定基础。
各位委员,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展开了实现中国梦的新篇章,也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汇集全省各族各界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加快后发赶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