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家兴 法治强则国家强
□左定超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要走依法治国道路。“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法治,是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学习领会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
法治是人类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
人类历史上不同时期曾经奉行不同的治理模式,如宗教国家奉行的神治,封建国家信守的德治,强权政治下的人治,等等,然而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在中国,法治一词最早出现于《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像人们举手抬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这是对法治作用最深刻认识,也是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以法治国”四个汉字的并排连接。我国历史上关于法治决定一个国家兴衰、强弱的论述很多,如《韩非子。有度》:“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慎子。君臣》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墨子。法仪》云:“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等等。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理论阐述,不断丰富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这些重要论述,既有对多年来党的治国理政思想的一脉相承,又有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的创新发展,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时代的呼唤和群众的期盼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就是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必须看到,实行法治不会轻而易举,达成法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艰苦努力、长期努力。关键在于从现在做起,真抓实干,以知促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内在地包含打破一切不符合、不利于法治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内在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全面深化改革一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必须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和韧劲。归根到底是要厉行法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树立法治的权威、形成法治的风尚。
伟大的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内心尊崇的法则。”时代呼唤依法治国,群众期盼依法治国。当前,我国正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提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已进入倒计时,而经济社会发展则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课题——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社会进入“转型期”,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
依法治国,民主党派要有所作为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表了重要讲话,思想深刻、高屋建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民主党派要组织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定不移和中共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依法参政,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及时向中共党委政府提供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成为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会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这对民主党派今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应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抓好党派工作结合起来,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作者系省政协副主席、民进省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