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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4-12-30

  工作31年来,杨承志在教育、行政、统战、司法等多个领域都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并经历了教师、律师、纪检监察干部、副县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派主委、检察官等多重职业身份转换。翻阅他的工作履历,最令人钦佩的是,杨承志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勤奋敬业,留下一个执着而又擅打“硬仗”的身影——

杨承志:“善打硬仗”的检察卫士

□特约记者 陈恒礼 本报记者 王卫华

  天道酬勤 自学通过“天下第一考”

  1983年8月,杨承志从西南民族学院中文系毕业后,即进入黔南民族财校任教,开始了自己的教师生涯。为了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在执教期间,杨承志就积极作好了考研的准备,并打算在中国古典文学方面进行深造。

  在潜心备考的过程中,他发现,古典文学虽然博大精深,但对当下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并不直接,面对诸多急迫的现实问题难以对症下药。鉴于此,他更渴望能够学习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

  那个时候学校的师资匮乏,教学任务较为繁重,作为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他承担了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他,还得为学生们教授经济、法律、旅游等学科课程。

  为了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杨承志的业余生活大多都被自学时间所占据。

  有一段时间,学校特别需要法律类的教师,在难以引进教师的情况下,杨承志萌生了自学法律的念头——一是为了教学的需要,二是为了拓展自己的职业视野。

  由于身边有一帮朋友都在司法界工作,不少人还是令人羡慕的律师,在大家的帮助和影响下,杨承志开始埋头自学法律课程。通过三年的潜心苦学,1993年12月,杨承志顺利完成了高等教育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拿到了贵州大学的法律专科毕业证书。

  更令人钦佩的是,在拿到法律专科毕业证的前两个月,杨承志就满怀信心地参加了被称为中国职业资格考试“天下第一考”的律师资格考试,并于1994年4月获得了律师资格。

  由于教学口碑好,在黔南民族财校执教的过程中,不时有省内高校前来邀请杨承志去他们的教学点授课,先后授课达十余门。通过长时间的教学和知识的积累,他的教学水平得以较大提升,1998年12月,他被评为高级讲师,并在1999年被省教育厅和人事厅聘为中专学校高级职称评委。

  杨承志从事了六年的兼职律师工作,为了丰富自己的教学内容,他将自己亲手经办的真实案件和一些典型案例融进了自己的教学中,把枯燥的法律书本知识讲授成了学生们最欢迎的热门课,让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壮士断腕 踏遍煤山治“黑矿”

  1998年,在教育战线上奋斗了16年的杨承志又迎来了他人生中的一个转折——这一年,黔南州首次拿出6个州直部门的副职领导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番考量后,杨承志选报了黔南州监察局副局长一职。

  “我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考到了州监察局。”回忆起当初的招考细节,杨承志告诉记者,自己考取了律师资格后,尽管还在黔南民族财校任教,但他已担任了一些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其法律事务,同时也经手了一些案件的办理,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也为自己赢得选拔性考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保证政令畅通,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杨承志告诉记者,1999年5月,他被任命为黔南州监察局副局长,分管行政执法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源头治理等工作。在3年的时间里,积极参与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监督工作,参与了政府采购、政务公开、会计委派、招投标等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改革以及小煤窑的治理。

  2002年5月,杨承志调任荔波县副县长。“当时,我以为作为非中共党员的副县长,一般就分管文教卫工作。”但让杨承志没想到的是,一上任,他分管的却是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经贸等工作,这些工作,在当时的荔波县,全都是“硬骨头”。

  “那时候,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煤矿生产。”杨承志告诉记者,担任荔波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后,他即刻对全县的煤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情况远远超出他的预料,形势异常严峻!

  “荔波打个喷嚏,全州都得感冒。”这就是当时荔波的安全生产形势。回忆其当初的情景,他至今仍感到心有余悸。他告诉记者,在调研过程中,曾经看到有一座山上居然有几十个非法矿洞,这让他的头皮都发了麻——他据此估算了一下,当时全县的非法小煤窑可能高达数百甚至上千个!“在这种境况下,安全生产的压力可想而知。”杨承志说,要彻底扭转当时的不利局面,除了自己要有一身正气不与煤矿有丝毫利益瓜葛外,他还得身先士卒排除干扰,亲临矿山去寻找煤矿安全生产和治理“黑矿”的有效途径。

  为了搞清楚煤矿的生产流程,克服自己在煤矿生产专业知识上的不足,他多次带着煤矿的工程师、安检员、瓦检员等技术人员一道下井进行安全检查,以此了解到最为真实的情况。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他加强了对矿主们的安全意识教育,强调安全生产是“时刻悬在头顶上的一把利剑”,一旦发生煤矿事故就有可能倾家荡产,甚至领刑坐牢,容不得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马虎。

  为了摸清全县的非法小煤窑情况,有一段时间,他满山遍野地寻找非法矿洞,常常是清早出门,晚上十来点钟才回到住处。“山上很多地方没有路,一天巡查下来,两腿膝盖以下全是黑的。”就是凭借自己的这股拼劲和忘我精神,在各方支持下,他对荔波县的煤矿生产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一年多以后,当他离开分管的安全生产岗位时,荔波县的合法煤井从接手时的16对上升到了43对,使该县的非法煤矿开采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最让我欣慰的是促使荔波县的煤矿生产走上了法治的轨道。”杨承志说,这是他“啃”掉的“硬骨头”之一。在荔波县当副县长的四年多时间里,他分管的计生、交通、环保等等工作同样面临不小的困难,但他都能够勇于面对,一步一个脚印去推动工作,使这些工作都有进步,有亮点。

  恪尽职守 争做一名称职检察官

  2005年7月,杨承志被中央三部委选派到山东省昌邑市挂任副市长,第二年年底,调任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开始了他的检察官生涯。

  在调到州检察院工作之前,尽管杨承志的所有工作经历都和检察工作的交集甚少,但他自学的法律知识和曾经从事的法律服务工作,却为他的检察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在进入检察官的角色后,杨承志发现民行检察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黔南州检察院的这项工作在全省处于中下位置。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他加大了对全州民行检察工作的推动力度,黔南州的民行检察工作很快就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通过行使民行检察监督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予以纠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杨承志说,黔南州民行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了司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州检察院的时候,我把分管的一些‘冷’部门搞得热火朝天。”杨承志告诉记者,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对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甚了解,因而预防部门也就成了“冷衙门”。“预防,为事前预防,即古人所说的‘防患于未然’。”杨承志说,自古以来职务犯罪一直是社会的热门谈资,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很多人只热衷于谈论职务犯罪的结局,却不了解职务犯罪的事前干预,使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关注。鉴于此,他在黔南州检察院积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来推行防治措施,以达到防止、遏制和减少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种柔性监督,某种意义上讲是在行善,避免国家公职人员犯错误。”杨承志说,担任黔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他常常受邀到很多单位作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州检察院预防处的同志也常常受邀进行预防宣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州检察院的预防机构也因此成为了一个受大家关注的热门部门。

  2013年6月,杨承志的检察事业再次攀升到一个新高度——他被调往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

  这在别人的眼里,这是一种擢升的荣耀。但杨承志说,他感受到的,是一股无形的压力。“省级检察院的班子成员中有非中共党员,这在全国都是不多见的,我也是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历史上的第一个非中共副检察长。”杨承志告诉记者,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他分管了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四个公诉部门——这是省检察院最核心的业务处室。

  “又是一场硬仗。”杨承志戏称,“这是一场遭遇战”,他没想到,院党组给了他这么大的信任!

  “将压力变成动力。”接受任务后,杨承志加强了自己的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为了尽快胜任新的工作岗位,他将自己的全部时间都放在了省检察院里——白天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晚上加班加点审阅案卷,周末和星期天则几乎全天候“泡”在案卷里。

  “不给任何案子留‘后遗症’。”杨承志告诉记者,到省检工作后,他已审阅了三百多件案子,对每一起案件,他都要反复地仔细审阅案卷材料,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重视不同意见,并且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查微析疑,确保了经手案件的质量。

  2014年,省检察院对杨承志的分管工作进行了微调,将研究室、技术处、信息中心等部门交给他分管。

  接管研究室后,杨承志发现,受检察院的工作性质所限,干警们对外接触相对有限。大量的时间都是在办理案件,从中接触的负面信息较多,工作氛围不够活跃。在党组的重视支持下,他和研究室以检察官协会的名义策划《周末论坛》活动——每月选一个周末邀请省内外的专家学者就军事、科技、文化、旅游、养生等内容,为全省的干警作精彩的专题讲座。此举深受大家欢迎,被全体干警盛赞为“吹来了一股清新之风”。开阔了干警们的视野,增长了知识,丰富了生活。

  杨承志说“检察工作的发展应与时俱进,要提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效率就离不开科技的支撑,检察技术工作与检察信息化工作就是驱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的两个轮子。也是检务公开所必须的技术支撑。”为此他着重抓了电子检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法鉴定实验室、法检共享信息平台等建设工作。努力实现从一支笔、一张纸、两条腿的传统办案模式向技术化、信息化办案模式转变。其中电子检务的可研报告在全国的省级检察院中第一家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评审;是全国第一家正式启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版本的省级检察院;高起点建设司法鉴定实验室,与中国刑警学院建立了刑事技术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成功举行了容灾应急演练,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家实现容灾系统的单位,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建功统战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尽管经历了多重身份角色的转换,但让杨承志感触至深的,则是自己的民革党员和政协委员身份。

  1997年,杨承志加入了民革组织。2002年,杨承志被推选为民革黔南州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于2011年当选民革黔南州委主委。

  加入民革组织后,杨承志对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民主党派只有自觉地把自己建设成为高素质参政党,才能加强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才能更好地体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关系,也才能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履职水平和效果。对此,民主党派在发展成员时,要积极吸收一些德才兼备的人充实支部建设,特别是多发展高素质人才来筑牢民主党派事业的根基。

  在推动民革组织支部建设的过程中,杨承志认为, 由于民主党派组织结构比较松散,因此基层支部党员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统战理论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党员参政议政意识、政治责任感相对淡薄,在参加组织活动时缺乏积极主动性。同时,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生活在形式和内容上比较单一,往往采用平时开会读文件,过节聚餐等形式,思想建设相对薄弱。另外,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大多为兼职,平时的日常工作较繁忙,加上活动经费的欠缺,极大地限制了基层组织活动的开展。为此,他把2012年作为黔南民革州委的支部建设年,着力夯实支部基础,增强支部活力。此外,杨承志还向民革省委提出了加强支部建设的建议。这一建议,促成了民革省委2014年支部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2001年,杨承志被选举为黔南州政协常委,是贵州省政协第九届委员、第十届常委、第十一届委员。2011年3月,杨承志当选黔南州政协副主席。“参政议政,是我的另一项核心工作。”杨承志告诉记者“迄今为止,我提交了30多件提案。”这些提案都是他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的,内容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城市管理、园区建设、民生问题、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等等方面。记者发现,他所提的诸多建议,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确立的很多精神原则不谋而合,从中可窥见他提案的前瞻性。

 

杨承志在仁怀市检查指导工作。

杨承志主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

杨承志指导省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