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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4-12-23

多管齐下 保险业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本报记者 张 洁

  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保监会在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融资增信、损失补偿等功能的同时,通过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同时,保险业还通过给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此外,保监会进一步落实保险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股权基金,进一步放宽至包括成长基金、新型战略产业基金在内的多种基金类型,支持保险资金以基金方式投资小微企业。

  创新服务模式 “护航”小微企业

  日前,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保险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作用正在不断增强。目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类别、不同领域的小微企业,保险公司可提供13个大类险种、几千个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创新发展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很好的服务。

  据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保险行业通过信用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13.2万家国内小微企业获得融资额度676.4亿元。同时,北京、广东、河北、浙江宁波等地,政府、银行与保监等相关部门合作,为小微企业搭建融资服务平台。

  据了解,近年来贵州保险业就以提供出口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以及传统险种风险保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政府+银行+保险”以及纯商业化运作等方式,拓展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路径,取得了较好效果。

  据贵州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银行+保险”模式主要由地方政府对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进行初步筛选,通过微型企业融资贷款风险基金为其提供40%~50%的保费补贴。获得推荐资格的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保证保险增加信用后,银行给予其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商业化模式则通过保险公司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小微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增信后获得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户均融资金额208万元。两种模式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的,由保险公司向贷款银行归还超过约定免赔额部分的贷款资金。

  “与此同时,企财险、责任险、人身险等传统保险产品还能转移化解经营风险。目前我省多家保险公司推出了针对小微企业的传统保险产品综合保障服务,并通过优化询报价、承保核保设置及信息系统改造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资金利用率,满足其保障需求。此外,出口信用保险还提供了收汇风险保障和保单抵押贷款服务。”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以来,我省保险业累计为1464家小微企业提供传统风险保障98亿元。

  健全诚信体系 破解发展难题

  采访中,诸多业内人士反映,虽然保监会已出台多种政策,为扶持小微企业融资开通了一系列“绿灯”,但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仍存在一定障碍。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障碍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小微企业信用记录不规范,内部管控比较薄弱,特别是一些企业没有营业记录,台账也不完整,给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带来了较大的技术障碍;另一方面,很多小微企业出于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也倾向于降低或拒绝保险支出,这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尤为显著。”

  对此,贵州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我国目前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健全,保险公司在不了解小微企业信用记录的情况下,无法对产品进行科学合理定价。因此,应当加大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散落在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及时进行信息交换,促进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的工作开展。与此同时,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的参保积极性也很重要。一方面,要加强风险和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让小微企业更多地了解自身面临的风险,更好地了解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使保险更多地惠及小微企业。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研究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贵州保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地方指导意见,引导保险公司分析研究小微企业特色化的风险需求,积极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适合的保险产品;积极总结各地试点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以点带面,推广典型模式,不断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同时,做好政策宣导,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推动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相关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