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籍文献 留存民族的文化记忆
□本报记者 曾 丹
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贵州的各民族同胞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历史文化,留下了涵载千古的古籍文献。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与时间赛跑的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必须加快进度,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贵州民族古籍的挖掘、整理、研究和出版等工作。
贵州古籍保护成效突出
12月5日,“2014年度贵州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上贵州省图书馆、荔波县档案馆、贵州师范大学图书馆等单位入选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记者从本次会上获悉,在国务院先后公布的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贵州省有164部古籍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中,在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中,贵州的4部布依文古籍入选,由此成为《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民族文字古籍的新增语种。在今年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中,贵州省又有108部古籍申报。另外,由省古籍保护中心与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联合申报的“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得以授牌,这也是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的12家“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之一。
据了解,2008年6月,贵州省古籍保护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截止到目前,全省古籍普查工作基本全部完成,共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上传数据35778条,完成审校数据14926条。全省古籍文献(含1949年前)约为64万册,从事古籍保护人数约为60人。我省自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各级古籍保护部门不懈努力,积极进取,逐步形成了集普查、修复、展示、研究、利用“五位一体”的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下一步,我省要开展《贵州省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和《贵州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命名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保护,开展民族古籍专项保护工作。以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为载体,通过各种传媒手段,举办有影响的展览、讲座等活动,普及古籍保护知识,宣传中华古籍的宝贵价值,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籍保护工作。注意利用数字化、影印、出版等手段向社会开放古籍资源,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服务。
民族文献载体形式多样
“贵州世居17个少数民族,创造了种类繁多古籍文化来。”记者从省古籍保护中心了解到,贵州是苗族、布依族、侗族、仡佬族、水族的主要聚居地区之一,各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并积累了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的古籍文化,文献载体形式多样。眼下,颇具规模的有彝文文献和水文文献。其间,汉文史籍称彝文为“匙书”、“罗文”等。彝文文献大多为手写体。贵州的彝文古籍达万余部,主要分布在毕节等地区。著名文献有《西南彝志》、《彝族源流》等;水文古籍主要表现在水书中,水语称水书为“泐虽”。水书大约在秦汉之际,受中原文化影响逐渐形成。如今,“贵州水书文献”已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和第一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另外,在水城县顺场乡还发现了用苗族方块文书写的100多本经书,但这种文字尚待识读和破译。据考,这些经书文字主要是当地苗族在举行祭奠仪式中使用。
“我省的汉文古籍数量众多,仅明清两代就有各种著作约2000种,其中很多作品记录了贵州省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活动。”省古籍保护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我省还发现了金石铭刻类古籍,有锡、铜、银合金浇铸钟铭、岩刻、碑刻等。
“用汉字作记音符号记录民族语言的各种资料也不少。”省古籍保护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贵州各民族中都有发现。明清之际,在布依族部分地区流传着一种以汉字为基础的方块字,人们称之为“布依字”或“土俗字”,一些接受过汉文教育的布依族宗教祭司(布依语称“布摩”)当时用这种文字来记录当地的宗教经典,还有本民族的民间故事、情歌等。侗族也借用汉字或仿照汉字创造了一种侗字,用于记录侗语歌册、历书等。被尊称为侗戏祖师的吴文彩就用汉字记侗音的手段写出了侗族文学史上第一个侗戏剧目《梅良玉》。
另外,由于苗族历史上没有文字,因此,口传古籍种类多,内容丰富,各地差别较大。布依族的口传古籍已整理出版的有《布依族古歌》(含部分口传古籍)、《安王与祖王》等;侗族口传古籍代表作有《祖公之歌》等;彝族口传古籍主要有故事、传说、劳动歌等,如《阿莫尼惹》等;水族口传古籍有散文形式的神话、风物、爱情等,诗歌可分为双歌、单歌、儿歌、调歌、诘歌5种,代表作有:《开天地造人烟》、《简大王之歌》等;仡佬族口传古籍有《仡佬族古歌》、《叙根由》等;土家族口传古籍有《哭嫁歌》、《打闹歌》等。
尘封的文明走向世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04年,我省就已完成了对苗、布依、侗、水、彝等民族古籍的初步普查,搜集古籍资料9000多册1亿多字,已整理5000多万字,公开和内部出版100多种,共3000多万字。
“多年来,我省对古籍保护工作十分重视。”记者从省古籍保护中心了解到,我省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先后派出专业人员到北京、浙江、湖南等地参加古籍修复培训。1990 年为掌握全省古籍收藏情况,贵州省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编撰《贵州省古籍联合目录》。该书于 2007 年正式出版,其编纂工作历经十七年之久,倾注了编辑人员的大量心血。该书汇集贵州省公共图书馆、大专院校图书馆以及博物馆的汉文古籍藏书约40 余万册。
“民族古籍成为当下人们探索民族文化发展路径的基础、源头和方向。”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主任罗世荣说,近年来,按照民族事业十大推进计划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方法,我省民族古籍事业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2012年10月19日,“贵州省民族古籍研究基地”在毕节学院正式建立。该基地旨在切实做好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传承和研究,深入发掘民族文化的综合价值,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奉献社会,从而进一步扩大民族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随后不久,我省首个民族古籍研究基地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也举行了挂牌仪式。
2012年,“贵州省民族古籍专家库”正式在贵阳市组建,这是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列入“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后,一个具有标志性的重要举措。首批受聘的30名民族古籍专家由来自苗、布依、侗、土家、彝、水、仡佬、壮、汉等民族的专家组成,分别选自各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档案馆、出版社等部门。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者27人,占专家总数的90%;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39岁,平均年龄53岁。首批受聘的专家均为多年从事贵州省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语言文字、古籍整理、翻译、研究、出版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专家学者。
“贵州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文化体系,民族古籍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反映,它熔铸古代和近代一切传统文化,集中反映了少数民族的深层次文化解构、价值观念和学术思想,从广阔的文化背景记述了各民族政治、经济、思想道德等社会诸方面的变革进程。”省民委的专家说,民族文献典籍是少数民族,同时也是人类文明与智慧的结晶,其所具有的珍贵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都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及时地做好民族古籍工作。
留存民族的文化记忆
2013年2月26日,我省召开了全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会议。会上,专家们强调,古籍普查是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基础,只有摸清了家底,才谈得上对古籍实行分级保护。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与时间赛跑的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必须加快进度,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贵州民族古籍的挖掘、整理、研究和出版等工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段时间里,我省民族古籍在部门、专家学者与基层之间,基本处于各自为阵的状态。为了整合社会专家学者资源,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把“民族古籍专家库”的建设,作为全省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贵州,大多数民族没有本民族文字,民族文化靠一代一代口耳相传,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口碑古籍。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口碑古籍的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这些老人的去世,很多珍贵的口碑古籍将随之消亡,抢救口碑古籍迫在眉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 近年来,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启动了《贵州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编纂工作,重点把贵州17个世居少数民族的古籍逐一登录,为热爱民族研究的学者提供珍贵资料。截止11月中旬,已收到各地交来条目共3480条。苗族卷、侗族卷已交到出版社。
“做好文献古籍的征集抢救工作,是做好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负责人罗世荣说,贵州的少数民族文献古籍重点做好彝文文献、水书、布依族傩书、锦屏文书的征集抢救工作。对古籍蕴藏量较多的地方重点投入,每年补助3至5万元,用于文献古籍的征集。
更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特别是进入“十二五”后,我省把民族古籍纳入了全省民族事业发展的“十大推进计划”,并成为省政府每年要办的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