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在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和木材安全中发挥着主体和骨干作用。国有林场是国家投资建立的以植树造林、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的林业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生态脆弱或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地区,如大江大河中上游、主要湖泊水库周围、各大风沙区等,是我国区域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骨干。
民革省委围绕我省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将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事业单位并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建议》的提案。
民革省委提案建议——
将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事业单位并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本报记者 杜 薇
中共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标志着我国走向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中共贵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保护生态环境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要坚持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同时,在《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将禁止开发区、公益林地和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将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
未纳入财政管理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举步维艰
根据调研,从我省现有100个国有林场经营的439.8万亩森林资源看,国有林场林木林地大多分布于江河沿岸、水库湖泊周围、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石质山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处于生态建设最前沿,其森林资源不仅生态区位重要,且森林质量高,防护效益好,是构筑我省“两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目前我省已有73个国有林场纳入了各级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使这些国有林场卸下了包袱,稳住了人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极积性和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但目前尚有27个国有林场(共有职工3249人,其中在职1466人、退休1783人)还未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后,经营管理将举步维艰。
为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提供“贵州经验”
民革省委建议将剩余的27个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事业单位并纳入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同时由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的实施方案,报经省委同意后,以省政府名义下发。
该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要确保国有林场所有森林全部转为生态林;二是要明确国有林场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性质,并科学制定“三定”方案;三是要明确下一步国有林场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及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场建设的投入责任主体;四是要研究制定创新国有林场发展机制,以及盘活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激活国有林场发展动力的优惠政策;五是要研究制定国有林场人事管理、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及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及改革措施。
“解决好这个问题,将成为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的一大亮点,将使国有林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上来,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为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提供‘贵州经验’。”民革省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