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护农保春耕 工商部门在行动
全省工商加强监管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提醒农民朋友选购使用农资产品“五个注意”
本报讯(特约记者 卜 锐)从3月17日起,省工商局派出工作组,深入全省9个市(州)32个县(市、区),开展农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这是省工商局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采取的措施之一。
据省工商局副局长胡微微介绍,今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抽检化肥、农药230个批次。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农资,全省工商系统将开展市场清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省工商系统通过持续有效的监管,全省农资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农资商品质量的合格率逐年攀升,但农资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把农资市场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部署2014年“红盾护农”行动,层层分解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省工商系统认真履行市场准入职责,对申请经营农资的经营主体进行严格审核,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农资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以及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发票或信誉卡的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奖惩的原则,加强市场农资巡查,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在进货时查验经销商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进货详细信息、销售商品去向;推行签订质量承诺书、提供质量承诺卡等制度;健全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制度,指导经营者建立退市处理台账。
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工商系统结合当地实际和农资销售季节规律,适时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资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以化肥、农药、种子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着力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对化肥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销售“傍名牌”化肥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场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劣化肥流入市场。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农业生产受害面积大的假冒伪劣农资大案要案,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省工商系统强化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通过查办大案要案,震慑不法经营者。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中,组织精干力量,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季节、重点品种,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坚持抓准抓快,在具体巡查中早发现、早处理,让那些隐藏较深、欺骗性强、危害程度大的不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把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流入市场,将危害降至最低程度。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以过硬的作风和有力的措施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并适时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行为。
同时,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使用农资产品时要做到“五个注意”:一是注意检验经营者有关证照。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经营场所,不要贪图小利,在无证照或流动商贩处购买农资。合法农资经营者除应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二是注意查看包装标识。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三是注意索要购物凭证。要向经营者索取购物凭证,保留必要样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四是注意正确使用方法。在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禁用事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五是注意及时维权。若发现和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及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时,要及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