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夕阳红”事业打造成“朝阳”产业
“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有钱也难以买到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常委们在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常委会议上呼吁。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党和国家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重大民生问题。今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宁夏政协聚焦这一热点,组织4个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协商。自治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也结合实际,就加快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针对当前公办养老机构普遍满员,多数民营养老机构则勉强维系的状况,工商联界别的常委们提出,民营企业进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可推动老年福利制度从传统的救助型向普惠型转变,逐渐将老年人的有效需求与服务商的引导性消费结合起来。如何打破政府“包办”的惯性思维、划分公办与民办养老服务各自的侧重领域,常委们认为对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失智老人的“雪中送炭”式服务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对普通老人“锦上添花”式服务主要应由社会提供。
常委们还建议,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倡导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以养老房产、老旧小区改造拆迁为契机,考虑周边地域的现有资源,整合已有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养老金融创新,将商业保险引入养老领域,形成个人、政府和保险公司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
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协建议,制定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和监管机制。同时,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效能考核,加大投入力度,要发挥好政府“托底”作用。健全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自治区政协常务副主席李淑芬表示,对本次专题议政的执行结果,自治区政协将持续关注,明年9月进行工作成效评估,确保议政成果落到实处、惠及百姓。
(吴文彪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