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改革须坚持“优胜劣汰”原则
□田锦凡
金融业改革是市场化改革的风向标之一。
今年7月初金融“国十条”公布后,银行业向民间资本“开凿”有了阶段性进展。民营银行作为新生事物,似乎已成为改革的象征。改革是一把“双刃剑”,有高效低效之分;新生事物并非都是好的,尚待观察和检验。把握效率优先、优胜劣汰原则,是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
随着民资进入金融业逐步放宽限制,众多民企涌入金融领域的热情被迅速点燃,各地掀起了民营银行申办热潮。8月15日,“苏南银行”名称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媒体披露其幕后主角是红豆集团;继8月21日苏宁云商宣布设立苏宁银行后,湖北荆州凯乐科技公司成为第二家发公告称要设立民营银行的上市公司。而就在传统银行争切电商“蛋糕”之时,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纷纷递交申报材料,大步挺进金融业。新湖中宝、浙江广厦、雅戈尔、哈高科等上市公司则通过参股银行曲折介入,目前纳入民营银行“候选名单”的企业仍在增加。
如同曾经一窝蜂涌入房地产、风投等行业,如今民企争先恐后想进入金融业。资本浪潮来势汹涌,监管层面必须跟上。此番金融业改革的关键棋子,是大浪淘沙、沙中淘金,筛选出有信誉、有能力、有价值的投资经营者,让无孔不入的投机之流靠边站。
风险大、专业性强、因股东行为不当导致关联交易及“跑路”等,均可通过加强监管和内部治理予以解决,不应成为民资入场的障碍。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按照“开放准入、严格监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思路,选择民资发达地区启动民营银行试点,乃历来稳妥之道。“试水”既是积累经验的过程,同为发现问题的机会。抑制民营银行的预期风险,审查申请企业资质、严格行业准入监管至关重要。“开凿放水”不能彻底地开、无序地放,需有较高的门槛、规范引流的渠道。打造一个有效益、稳健的金融体系,更应关注股东的信用信息、各项机制、专业能力及团队建设等资质,非仅仅资本本身。
应大力支持带领地方农信社等小型金融机构耕耘的领头人成为农村银行家。其在长期金融实践中深接地气,有本乡本土的亲和力及信誉,更有基于传统人际交往的风险控制能力,对当地小微企业与农户服务稔熟于胸,可弥补缺乏社区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不足。可以乐见,只要他们掌握控股权,数量众多的农信社、民间金融及小微企业贷款、“三农”贷款的死棋将变活棋。
电商进入银行业的想法由来已久,支持已成功运用大数据开展互联网金融的企业成为银行,让其管理者成为智能时代的银行家,是大势所趋。目前,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不仅使用大数据分析,自行开展信用评估,还渗透到传统人际关系、家族关系中控制风险。其若不能成为新型民营银行,恐再无优胜者。
金融业不能撇开信用与专业奢谈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机制建立。制度保障是民营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则是民营银行监管的重要一环;而能否真正发挥民企作为股东尤其是董事会成员的治理权,乃衡量“民营”与否的关键。此外,促进民营银行真正“落地”,尚需出台配套政策,敲定准入门槛、保护措施并发布实施细则等。
政策业已释放破冰信号,“玻璃门”有望被打破,民营银行将改写金融版图。金融业改革带来竞争,但不是分肥的机会。让有价值的资本、有能力的投资者脱颖而出,才是值得称道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