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工程等六大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参评
本报讯(记者 陈曦 见习记者 刘佳)我省首次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凡在省内民营经济组织和外省贵州商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符合《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评审。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创造出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民营经济组织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此做了重要贡献。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执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部署,我省研究决定开展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作为我省职称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结合当前我省民营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在重点就加强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和广泛讨论后,制定了《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组建办法》、《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知识培训的规定》。
据悉,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民营经济发展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具体负责实施。凡在我省民营经济组织和外省贵州商会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符合《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经推荐可参加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在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可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全省统一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参加社会化评审,或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将根据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组建民营经济组织工程(建筑工程类、安全工程类除外)、经济、会计、统计、农业、工艺美术系列高、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首次参加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根据其在本专业、本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特殊贡献,可不受台阶的限制,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评定相应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