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房起纠纷工商调解化矛盾
本报讯(孙良江)5月6日,七星关区工商局市东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消费者提前退房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元。
5月6日,市东分局接到许先生电话投诉,声称他5月5日晚7点在七星关城区东客站某旅馆交了170元钱,在办好入住手续20分钟后,由于有急事住不成旅馆,他找旅馆负责人退钱,该旅馆拒绝退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请求市东分局帮助退回他交了的170元旅馆费。
该分局接到举报后,对消费者申诉情况进行核实,证明消费者申诉情况属实后,组织双方到分局办公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旅馆当场退回消费者交了的17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