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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2期 本期1345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3-03-08


贵阳工商化解难事 倾力维稳

  本报讯(李岚 记者 董瑶)2013年1月22日,贵阳市云岩区向阳路31号5栋的24户住户代表书面向贵阳市工商局消保处申诉:贵阳市供电局城北分局在未告知且未经住户同意的情况下,于2013年1月9日为该栋住户全部更换安装了新的电能表,之后住户觉得新安装的电能表比老电能表走得快,怀疑是供电部门远程人为调控所致。因此住户们的诉求:一是立即拆除2013年1月9日安装的新电能表,还原已拆除的旧电能表,安装新电能表后的电费由拆换者承担;二是如不立即拆除,住户将自行拆除新安装的电能表,后果由拆换者自负。
  该局消保处接到书面申诉,并听取住户代表的投诉后,感到问题比较严重,如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上访,因此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
  经执法人员了解,第一,供电局此次更换新电能表,是按照电力行业标准7.4条规定。第二,住户对电能表计量和电能表质量产生质疑后,供电局积极与贵乌路社区和省技术监督局取得联系,拟在第三方(贵乌路社区)监督下和住户代表一起,将新安装的电能表送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第三,新电能表安装日为2013年1月6日,电量计数实为6天。第四,该局根据住户的反映,已安排工作人员四次上门抄表,每次都计算出日平均用电量,与2012年1月同比持平,并耐心给住户做了解释工作。
  该局消保处执法人员依据所掌握的情况,为依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定约谈双方代表。执法人员提出:第一,供电部门立即在住户楼醒目处发布公告,化解用电住户质疑,公示咨询电话方便住户咨询;第二,2013年2月6日新安装的电能表使用时间为一月,供电部门应到现场检验新安装的电能表并抄记电量进一步作对比,并告知住户对比情况,以便解除质疑。对执法人员的提议,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2月7日,执法人员电话回访双方当事人,供电局按要求在2013年2月6日对这栋居民电能表用电量再次抄记作对比并告知住户,住户均无异议。至此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一起因消费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碧江工商查获假冒侵权商品

  本报讯(赵雪梅)为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维护家电市场秩序, 2013年3月1日,碧江区工商局河西片区分局对铜仁市金滩市场15户家电经营户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电取暖器、液化气燃具、电饭锅、电视机、饮水机、电磁炉、微波炉、冰柜和冰箱等产品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经营户是否有经营资格;是否有进货票证;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标识是否合格;产品广告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在苏泊尔电器打假人员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在2户销售“苏泊尔”家电的经营户店内查获假冒“苏泊尔”高压电饭锅1个、液化气燃具10个。目前,已对这两起销售假冒“苏泊尔”驰名商标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通过此次整治,使家电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提高家用电器的质量,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