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功两立忠孝两全的明末高官郑逢元
□黄透松 张维军
郑逢元(1600——1676),字天虞,法名天问,思州人。明崇祯年间中举人,历官衡州知府、总督滇黔楚蜀粤五省军务、太仆侍卿礼部右侍郎、左司马右副都御史、兵部尚书等。为黔东南籍明清时期之高官,一位德功两立、忠孝两全的人物。
崇祯六年(1633)中贵州乡试举人,计偕不第。以养亲故,为务川(即今岑巩县老城,古思州治地)教谕。其治学严谨,奖勤罚懒,师道尊严,为思州培养不少人才。
崇祯十年(1637),逢元被破格提为楚衡郡(今湖南衡阳,古名衡州)司马,任职清廉方正,名声远扬,不久晋太守之职位(即衡州知府)。
在任知府期间,土贼纷起,逢元积极训练乡勇,扫平乱贼。督抚称赞郑逢元:“衡非元守,则全楚悉为贼矣!”他治政有方,实行剿抚并用的灵活策略,使楚境尽平余孽,地方安宁。时四川流寇猖狂,大司马王应熊,屡次设法要把郑逢元调去四川协谋讨贼。何腾蛟(黎平人),批军政书云:“楚而蜀用之,恐为识者鄙。”偏抚李乾德,上报郑逢元功绩,推荐升为滇黔楚蜀粤五省监军。
时值清灭明之变革,人怀割据。1646年,有一查姓和尚,自辰沅间冒称弘光皇帝(即明末福王朱崧),至平溪(今玉屏)以南寺为行殿设铺座,置官史,出入警,蛊惑民众数万,还写书遣送给郑逢元。逢元经过及时仔细调查,弄清确系假冒,果断地采取斩使焚书之惩治,很快平息了动乱。永历皇帝(即桂王李由榔)迁驻桂林,马上把郑逢元提升为左司马右副都御史,总督五省军务,并特别赐给尚方宝剑一把。逢元从此更是朝暮勤王,鞠躬尽瘁,不遗余力。督师张同敞称郑逢元有“保黔第一功”之绩。孙可望据黔,强行要启用郑逢元,而逢元著书《王命论》加以讥讽,辞书云:“绝裾清缨,温太真之后悔何及!依刘为命,李令伯之陈情可怜!”用刘琨派温峤去江南劝司马锐当皇帝的典故,表明逢元决不顺从孙可望之强行启用,因而始终未有赴任。
永历皇帝居滇(云南)后,召逢元进见云:“元能斩使焚书,且抚节八年,不屈可望,始终如一,臣节不愧!”并淳谕:“时事需才,丞偕老成,不必引退”,并委以重任。而郑逢元观察事态形势,婉言恳辞,请求将骸骨回归故里。
满清占踞整个江山后,郑逢元即削发于云南宝台山,法号天问和尚。当时已投降满清朝廷的洪承畴,正在为满清朝廷多方制定开国初期的规划,屡屡强要郑逢元出仕,以佐维新。郑逢元以明室故臣及孝事老母为由,坚决不答应洪承畴的再三强约,而以陶渊明处士自居,回到老家思州(今岑巩)的茂龙塘居住。
其实郑逢元在家期间,名为隐居,实际上还参加主纂《玉屏县志》,亲笔写有《平溪设卫考》、《旧志序》、《募建天星桥疏》、《鲇鱼堡募修祖师殿小引》、《募修水月庵引》、《陈龙岩知府德政碑记》、《许虬推官启》、《寿日复陈龙岩》及《由思州过余庆告坟》等诗文。一生所著艺文不少,因时局动荡,什不存一。
郑逢元年已60岁时,还奉养老母十余年,母逝葬于余庆。
清康熙十五年(1676),郑逢元在家逝世,终年76岁。葬今岑巩县大有乡茂龙塘北象形坡山腰,其墓尚存,堆土较大。惜碑文残缺,仅见墓前石碑铭“……兵部尚……”3字,墓前还有3米高石华表一对。
对于郑逢元,思州府学教授黄嘉谷挚笔写下《郑逢元传》称:“生事葬祭,足为世法,其生平忠孝大节,实足壮山河之气,与日月争光。”《思州府志》载督学院张批郑逢元是“德功两立,忠孝两全。可谓黔楚之芳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