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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3-02-20


我省多举措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生活

  据新华社2月17日电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我省通过及时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下拨资金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等多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据了解,春节前我省共为603.68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3.02亿元。发放对象为5类,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补贴标准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20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360元。
  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的资金供给,我省于2012年底前,提前预拨2013年城乡低保省级(含中央)补助资金45.4亿元。目前,全省各地已将2月份城市低保金和一季度农村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此外,我省结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2013年我省按照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目前,我省各地已经完成城乡低保标准的提标测算,正在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的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查工作,3月底前将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至3月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差额。提高标准后,对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