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辖1个市和7个县,即毕节市、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纳雍县、织金县、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

1951 年1月23~30日,毕节专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毕节召开,选举产生了毕节专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选出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32 名。1985年2月27日,经贵州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设立政协贵州省委员会毕节地区联络处。1989年1月13日政协贵州省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省政协毕节地区联络处改为政协贵州省委员会毕节地区工作委员会。

网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毕节地区工作委员会